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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乘用车综合工况油耗必须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2日 08:20  深圳商报

  还在为买新车后对实际油耗与厂商标注数值差距过大不满吗?明年车主的这些担心可能会成为多余。上周,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对外公布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能够燃烧汽油或者柴油的乘用车与轻型商用车,都必须在车身上贴有《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届时,消费者在购车时便可以对车辆在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的燃料消耗量一目了然。

  据了解,被标注的燃油消耗量将采用模拟试验工况得出,工况分市区、市郊两部分,分别模拟车辆在城市道路和市区以外其他典型道路条件下的行驶状态,通过测量车辆在上述道路模拟循环下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排放量,计算得出市区、市郊和综合燃料消耗量。

  该《规定》将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在中国市场销售,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类和N1类的车辆,都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进口车也被包括在内。

  (李 康)

(编辑: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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