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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告新月公司索赔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 07:4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继7月6日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复核申请之后,昨天,周杰再次“出手”,向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提出20万元民事赔偿。当天下午4点30分左右,此案在朝阳法院立案。

  “事故造成原告车辆严重损毁。”昨天,周杰委托的律师谢会生告诉记者,事发时出租司机高某是转弯行驶,但他违法既没有礼让周杰优先通行,也没有停车瞭望,甚至在事故发生时未采取刹车措施,“是他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本起事故的发生,并造成周杰的重大经济损失”。谢会生称,因高某是新月公司的员工,其驾车经营属职务行为,因此周杰向新月公司提出20万民事赔偿,并要求由新月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目前,交管部门未公开两辆车的定损情况。昨天,记者查看周杰所驾R300型奔驰车和出租车的损坏照片时发现,周杰的车辆受损情形比出租车轻,只是前机器盖掀起,右前部毁坏较严重,而车内其他地方没有明显损害。目前市场上周杰所驾的奔驰车型售价为65万元左右,因此他提出高达20万的赔偿数额。此外,记者了解到,目前关于事故中伤者的赔偿问题也还没开始。

  6月2日凌晨3点50分左右,周杰驾驶无牌奔驰车行驶到朝阳区高碑店北路115路公交车总站处时,与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的哥高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

  >>反应

  看情况应诉或反诉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新月公司有关负责人,他表示还未得到周杰方起诉的消息,更不知道诉讼理由和要求的具体内容。他说,目前事情还在复核过程中,而赔偿问题需按照责任主次来认定,“我们看情况再决定应诉或反诉”。

  >>影响

  诉讼会否影响复核“不得而知”

  周杰于7月6日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复核,并被交管部门受理。昨天,周杰的律师透露,他们接到了市交管局的口头通知,将于今天下午两点前往市交管局陈述意见。

  按照规定,在复核期间,如果有一方提起诉讼,复核将终止。不过,周杰的律师告诉记者,此规定指的是责任认定书涉及的双方当事人,而他们此次告的新月公司并不是责任认定的当事人,因此可能不会影响到复核。最终,复核会不会因此而终止,律师表示“不得而知”。

(编辑: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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