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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车牌拍卖遭取消竞拍者诉状被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1日 08:01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王文嫣 发自上海

  7月18日上午11点左右,上海市推出私车牌照限额拍卖制度后首度出现了“因网络原因临时取消拍卖”,8834名投标者眼睁睁地看着百元车牌与自己擦肩而过。

  昨天,部分参与此次车牌拍卖的投标者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判令此次拍卖有效。不过,立案庭法官认为该纠纷不在民事诉讼范围内。

  昨天下午2点,潘小姐、袁先生以及马先生夫妇等人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等待递交诉状。他们首先状告受托举行上海市私车牌照限额拍卖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自己在7月18日上午的出价行为合法有效;同时请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上海交通港口管理局按照当天拍卖价格提供私车上牌额度。

  7月18日上午10点,潘小姐进入上海私车牌照网上竞价系统,以3.9万余元的价格进行第一次竞价。11点,系统显示8834名投标者进入第二轮竞价,此次拍卖牌照达8000块。第一轮最低可成交价仅100元。按照规定,投标者可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修改1~2次价格,可修改价格区间为100元~400元。

  潘小姐输入了过往平均中标价1%的“400元”修改价格,大约10分钟后,拍卖系统突然提示:“因网络原因,本月私车额度投标拍卖会取消,何时进行另行公告。”

  7月18日晚间,上海市政府新闻办解释称,“早上10时55分以后拍卖系统流量比以往正常流量猛增10倍,相当于有几十万 人次同时登录,致使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因此上国拍启动了应急预案,取消本次拍卖会。”但潘小姐与其他几名投标者认为上国拍和交通港口管理局单方面取消拍卖,另行组织拍卖也是严重违约的无效行为。

  黄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表示根据《民诉法》相关法条,这种纠纷不在民事诉讼范围内,退回了材料,未作书面不受理的裁定。投标者表示准备通过其他救济途径督促法院立案。一名法官私下表示:“第一被告是公司,第二被告是行政部门。当事人要打民事官司还是行政官司?”

  行政法专家称,“拍卖公司与投标者并无关系,至多是案件中的第三人,甚至只是证人角色。投标者应直接起诉交通港口管理局,提起行政诉讼。”

  截至记者发稿时,有30名投标者向上海市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函,要求取消定在7月26日重新举行的拍卖活动。此外,还有更多的投标者打算起诉。

(编辑: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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