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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油价:指责《办法》不是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8日 02:06  新京报

  

  ■ 星期三会客室

  上周1039星期三会客室,嘉宾们对发改委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讨论。虽然《办法》是一个针对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规范的文件,但节目听众和网友还是把目光锁定目前中国的所谓“高油价”问题上。

  抱怨声音认为,中国的油价被两大石油巨头控制,中石油和中石化利用其垄断地位攫取了高额利润,向来是“追涨不追跌”,另外有人抱怨中国的车主除了要交油钱,还要交过路费,“实际油价”实在是高。

  零售油价始终受控制

  车主平日关注的“油价”是指汽油和柴油的“零售价格”。汽柴油的零售价格包括成品油价格,炼油企业加工利润与运费,还有中央政府在销售环节所征收的汽柴油消费税。

  饱受诟病的两大垄断企业控制的其实是原油销售价格,两大企业也正是通过原油销售的垄断地位获得了垄断利润。

  长期以来,考虑到国内经济的承受能力,成品油价格和老百姓最关注的“油价”也就是汽柴油的零售价格,一直是在发改委即中央政府的控制之内,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即“市场指导限价”制度。《办法》虽然确立国际原油价格22日移动平均价格涨跌幅达到4%或以上为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变动前提,但也未放开对成品油价格的有效控制。

  虽屡屡有两大企业依托垄断地位“逼”成品油涨价的传闻或报道,但发改委对决定汽柴油零售价格涨跌的成品油价格究竟有没有“追涨不追跌”已有解释:“2008年初国际市场油价为每桶90美元左右,我国成品油价格仅相当于原油价格每桶68美元左右的水平。6月2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每吨上调了1000元后也仅相当于原油价格每桶83.5美元,远低于当时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每桶130美元的水平。7月份国际市场油价攀升至每桶147美元,国内油价仍一直保持稳定。”

  看来“追涨不追跌”的帽子如果用在原油销售价格上也许合适,直接扣在“零售价格”的脑袋上显然欠妥。

  《办法》不管过路费

  另一方面,靠买进原油作原料、产出成品油去销售的各个炼厂成了“夹心层”,一旦国际原油价格上涨,而政府又抑制成品油价格上涨时,炼厂的利润便成为问题,以致成品油产量萎缩,导致经济运行必须的能源供给出现缺口,各地闹“油荒”。

  此次发改委出台《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和完善我国成品油市场的定价机制,使成品油定价更加透明且有规律可循,从而避免或减少成品油供给出现问题,进而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转。

  换句话说,如果把对过路费高或不合理收费多造成“实际油价”偏高的抱怨迁怒到《办法》上,是再一次找错了对象———理顺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办法》暂时还管不了过路费这一顽疾。

  车主对油价的种种不满显然非一纸《办法》所能承受。当然,抛开对《办法》的误解不谈,中国车主的确承受了不应该承受的负担,他们完全有理由要求卸掉这部分负担,政府也应该为他们“减负”,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少几个像《办法》这样的冤大头。

  □陆原

(编辑:大道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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