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仔刚来广州时曾被车撞伤,但没得到任何赔偿,产生了打破车窗玻璃来报复社会的念头。
● 疏于关爱和管教,使部分外来工子女心理失衡严重,导致仇富、报复社会等行为。
● 心理评估结果显示明仔智商中等,具有轻微或轻度抑郁,遇到刺激容易出现强烈的情绪反应。
2008年8月初至8月18日期间,广州广园西路段共发生了十余宗钢珠袭击行进中的机动车的案件。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近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一名16岁的河南籍少年提起了公诉。
2008年8月12日傍晚6时许,郑先生驾驶着雅阁轿车行经广州市广园西路时,突然听见驾驶座右侧车窗发出“嘭”的一声巨响,车窗玻璃当场碎裂。他大吃一惊,赶紧停车查看。其后郑先生在车内发现了引发这一险象的元凶——一粒钢珠,随即向警方报案。
很快,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明仔(化名),并于同年8月18日下午将其抓获。后该案由越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年仅16岁的明仔来自河南省鹿邑县农村,小学时即辍学,跟随父亲来广州打工。作案时,明仔在一家私营服装公司当库房管理员。该公司库房位于广园西路某大厦五楼,窗户外面正对着车水马龙的马路。 经查,明仔多次利用自制的弹弓从窗户向过往车辆进行袭击,造成十多辆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该案的经办检察官分析,明仔袭击的对象为行进过程中的机动车辆,加上以弹弓从高处发射的钢珠具有加速度,其破坏力不可估量,一来可能穿透玻璃,直接射伤车内的驾驶员及乘客,二来可能使驾驶员受到惊吓,导致驾驶失控,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由于明仔的行为具有巨大的危险性,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构成了威胁,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近日,越秀区检察院以该罪名对明仔提起了公诉。
据明仔供述,他刚来广州的时候,曾经被一辆大客车撞伤,但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慢慢地自己产生了通过打破车窗玻璃来报复社会的念头。明仔说,驾驶小轿车的人都是有钱人,而自己因出身贫困农家小小年纪就辍学打工,一旦把他们的车窗打破了,似乎心理上就能得到些许快感。
经办检察官在与明仔接触的过程中,发现其言语幼稚,思维简单,心智远未成熟,但是却对社会有着一种强烈的不满情绪。结合其供述的无规律性和易变性,检察官认为其可能存在一定的人格障碍。从教育和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出发,经办检察官多次与法院沟通,积极促成对明仔的心理矫治。
心理学教授沈家宏说,从掌握的情况来看,明仔内心的自我价值存在产生了问题,采取破坏性的方式来攻击环境,攻击社会。这实质上是一种报复心理。在这种情况下,父母要更加关爱孩子,帮助孩子从愤怒中走出来,重建自我价值,学会用建设性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明仔案件的经办检察官说,大批外来农民工子女难以获得城市户口,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教育、医疗待遇,加上他们的父母往往忙于挣钱谋生,对他们疏于关爱和管教,使部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外来工子女心理失衡严重,导致仇富、报复社会等行为。检察官呼吁,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外来工子女生存状况和心理健康的关注。
据悉,法院委托广东省人民医院下属的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对明仔进行心理评估,结果显示其智商中等,具有轻微或轻度抑郁,性格处于内外向之间,情绪不稳定,遇到刺激容易出现强烈的情绪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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