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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宠物狗被撞死 主人获精神赔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7日 07:4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宋女士养了10余年的宠物狗被撞死后,起诉肇事司机索赔1.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认定宋女士自身亦有过错,但考虑到她与宠物狗有一定感情,因此酌情判决司机赔偿她精神抚慰金1000元和经济损失2000元。

  去年11月25日,宋女士带着宠物京巴狗球球在小区散步。经过一个路口时,恰巧赵某开车快速驶过,将球球当场撞死,出事后车并没有停下来。宋女士悲伤不已,等在小区门口终于堵住了赵某。协商未果后,她向交管部门报案。宋女士说,交管部门曾调取物业的监控录像,认定球球是被赵某开车撞死的。她多次要求协商此事,但赵某置之不理,于是才告上法庭,索赔1万元经济损失和5000元精神抚慰金。

  庭审中赵某否认自己撞死了球球,说球球之死是宋女士管理不善造成的。

  但法庭根据监控录像等证据,认定了赵某开车撞死球球的事实。同时法庭认为,宋女士作为养犬人自身也有过错。鉴于宋女士已经饲养球球10多年了,法庭认为她与球球有一定感情,因此酌情考虑了精神抚慰金,最后判决赵某总共赔偿宋女士3000元。

(编辑:梅比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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