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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限行期间机动车养路费开始返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7日 07:3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李志勇)北京市因机动车限行而减征的养路费于16日开始返还,首批通过牡丹交通卡自动返还的个人机动车户数约110万,占应返还养路费机动车总户数的56%。

  据介绍,养路费返还是针对北京奥运期间单双号限行和奥运后每周停驶一天车政策期间的机动车养路费进行返还。这期间机动车实际停驶天数为42天或44天,北京市按照减征4个月的养路费计算,总数合计达15.18亿元,涉及机动车270万辆,其中私家车占80%。

  养路费返还工作将分两个阶段实行。第一阶段为4月16日至4月30日,北京市交通路政部门对个人机动车进行集中返还;第二阶段为5月4日至9月30日,将按车牌尾号分阶段对单位及不能采用集中方式返还的机动车主办理返还业务。两阶段均通过银行转账,不返还现金,同一户名下机动车有欠缴养路费的,需补齐欠费后,方可办理养路费返还手续。

  同时,返还措施对于一人名下有多辆汽车、车辆车主常年在外地、欠缴养路费等多种情况都制定了相应的返还办法。

(编辑:梅比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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