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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定:寻找限行的法律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9日 09:53  经济观察报

  试行中的每周一天汽车限行的规定将于4月10日结束。恢复北京交通管理此前常态,还是另有限行新招,目前尚不得而知。

  对于限行,自实行之日起,社会上就争论不断。其中,限行是否违法就是焦点之一。一般情况下,我认为此举并不违法,只是过于简单化,一方面有碍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不如改强制为提倡;另一方面又不是个治本的好办法,从长远看,反而有加剧拥堵的可能。

  然而,近日北京市法制办发言人李富莹女士的一番论及限行的谈话让我大开眼界,觉得真得探讨一下限行的法律依据了。

  报载,网络上许多网民提出限行有违《物权法》,李富莹回应,认为这是对《物权法》的“误读”,她的观点最“雷人”之处有三点,在此一一商榷。

  百万车主涉嫌违法吗

  “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都是有限制的,物权法也明确提到物权的使用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要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我以为,拥有私家车,提高出行的水平,是所有中国人被推迟了近半个世纪而终于得到法律认可,并被党和政府予以鼓励的权力。国务院刚刚出台《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鼓励全民的汽车消费是其首要的一条。千千万万北京市民,为了出行,为了谋生的需要,用他们合法所得购买和使用私家车,应该说绝对与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无涉,更不有违法律和公共道德。

  《物权法》有“限制”违法者一说正确无误,但是用做对全北京三百万合法车主 (其中也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整体限行的法律依据,绝不成立;以“违法者应该限制”为前提,得出“全北京的汽车限行合法”这样一条荒诞逻辑,是对《物权法》的一种“误用”。

  出资人还是占用者

  “道路是稀缺资源,在机动车过多的情况下,车主过多地占用了稀缺资源,必然影响到没有机动车人的权利。”

  这里我不禁想到私家车在中国的“原罪”。解放后,对比作为“公车”的官员车和公共汽车,“私家车”是“资产阶级”的象征,在“破私立公”的大气候下遭到打压直至灭绝。而在改革开放进行了30年后的今天,观念上的极左枷锁早已打破,私家车的车主,已经多到几乎覆盖了一半北京市民的家庭,其中有富裕人士,更多的是刚刚进入小康的平民百姓。这是改革开放最伟大的成果之一。

  数百万北京百姓在市政部门尚且没有能力为1600万市民提供舒适、便捷、四通八达的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全覆盖”的前提下,用全家人省吃俭用积攒的钱,圆自家的轿车梦;并且在使用过程中,缴纳全世界都堪称不菲的税费,成为城市道路、快速路、高速路建设和盈利的主要财源,为政府分忧功不可没。北京的机场高速路从建成到如今,已经收回了不知几倍的投资就是一例。

  道路稀缺,是建设和管理跟不上汽车发展的速度所致,是对前些年限制私家车造成的道路建设欠账的惩罚。说个别车辆过多占用道路资源情有可原,一般车主天天为堵车犯愁,哪来的“过多占用稀缺资源”的兴致。

  还有一点必须正名:汽车专用道、快速路、高速公路修建的目的就是走汽车,市民在上面散步、遛狗才是违法,这些道路拥堵与否,都没有“影响到没有机动车人的权利”。

  关于“公共利益”的举例

  “该发言人举例说,房屋也是所有权的一种体现,但因公共利益国家就可以依据法律进行征收,这也说明任何的权利只要依据法律都可以受到限制。更何况车主只是限制一天的使用权。”

  这个举例特别好,有助于看清问题的实质。我们不妨具体化一下:比如要拓展长安街,对于一个瓶颈路段,政府可以“因公共利益”征收几十处单位和民宅(注意,必然会给予补偿)。但是如果哪个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比如,为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提出向购买商品房的北京市民全体无偿征收七分之一的住房面积,真理则变成谬误,违法无疑。如果再有人不咸不淡地说,不就是少了十几米使用权吗。肯定要犯众怒。

  限行如果仅限于特定时期、特定路段、特定车辆,就如同拓展长安街而搬迁几十处房产;而限行如果涉及北京几乎所有公私车辆,涉及近半数北京市民的出行权益,就如同征收所有商品房购买者部分房产,本身就危及了“公共利益”!

  像养狗禁放一样全民讨论

  纵观世界一流大城市,汽车保有量比北京多,也为解决拥堵绞尽脑汁,但是在整个城近郊区一刀切地搞限行却是闻所未闻。限行期间,周一到周五,北京每天有近80万辆汽车停驶,一开始的确对缓解拥堵、减少排放起到效果。然而,正如我以前曾经谈到的,制约汽车保有量激增的最重要因素恰恰正是“拥堵”。限行带来的通畅,以及一部分出行的刚性需求,刺激了北京更多的新车和二手车购买。拥堵与日俱增。

  因此限行可以在短时间内应急,实行越久,将来想退出越难。因为如此一来北京能够上路的轿车会一天比一天多;不能上路的车也会与日俱增,而且要占据更是“稀缺资源”的停车场。提醒决策者三思。

  解决北京交通拥堵,治本的办法就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尤其是轨道交通,以方便、快捷、舒适的乘用条件吸引私家车主日常搭乘公交出行。北京近年在这方面已经下了大功夫,但是公交建设还难于一蹴而就,我们渴望出门就有地铁坐的一天早日到来。

  对于公、私轿车发展太快造成的拥堵,智能化交通管理要加大步伐。在国外大都市的交通高峰,红绿灯密集的路段,以标准车速行驶,你能在几乎每一个路口绿灯通过。而以我上班的起点亦庄开发区为例,你会在相距300米的每一个路口一准儿被电脑操控的红灯拦下。

  总而言之,致力交通拥堵要有大智慧,要有公民权利意识,要有发展眼光,要集思广益。养狗、禁放和开禁鞭炮姑且还能全体市民大讨论,北京在全国率先进入汽车社会,新问题、新矛盾的解决难道只有限行一个办法?而且提出的法律依据又那么风马牛不相及。

(编辑:陈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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