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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危险品运输车乔装打扮上高速被交警查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6日 07:06  大河网-大河报


危险品运输车乔装打扮上高速

 

  “那简直是一个随时都可能爆炸的‘重型炸弹’!太危险了!”当河南省高速交警鹤壁大队大队长薛山面对记者的询问时,仍心有余悸地说。3月17日,高速交警鹤壁大队查获一辆伪装的非法运输危险品车辆,驾驶员李某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高速交警查获可疑车辆

  2009年3月17日15时,高速交警鹤壁大队大队长薛山在带领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豫F6××××的大货车跨线停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正在修理。后方未设警告标志,十分危险。大队民警立即上前询问,看是否需要帮助。

  看到交警过来,司机和车主立即迎了上来,并赶快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同时,车主赶快向薛山大队长解释停车的原因。但当民警向车辆靠近并询问驾驶员情况时,司机和随车的三人都躲躲闪闪。这一现象立即引起了大队长薛山的怀疑。随即,他指示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民警们发现,该车车厢被用绿色帆布遮盖得十分严密,从外观上看和一般的拉货大货车没什么两样。

  当民警询问驾驶员李某拉的什么货物时,随车的人员始终不愿意回答,其中一人说是两台机器,但言辞闪烁。薛山大队长果断要求驾驶员李某打开车辆篷布例行检查。当篷布打开时,被篷布包裹的车厢里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金属罐。民警问罐里是什么东西,李某一口咬定说是废机油。为了查清车辆运载货物情况,同时也为了避免发生事故,鹤壁大队民警立即将车辆带离高速公路到安全地带进行检查。

  经副大队长孙湘进一步调查,车上满载10吨高危化学品二硫化碳。该车没有危化物品运输证及其他合法手续,为私自改装车型的非法运输危险品车辆。

  同时,经过向相关专业人士的进一步查证得知,二硫化碳是损害神经和血管的毒物,呼吸道和皮肤都能吸收,中毒者出现兴奋、昏迷、意识丧失,伴有强直性及阵挛性抽搐,严重者因呼吸中枢麻痹死亡,对中枢和神经造成永久性损害。且二硫化碳极易燃,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范围广阔的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热、火星、火焰和氧化剂易燃烧爆炸。该车不是专业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和泄漏,无疑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大动脉上爆炸了一颗重型毒气炸弹,后果不堪设想。

  无证运输危险品受重罚

  按照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品必须办理危化物品运输证,同时驾驶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2年以上;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无证驾驶危化物品运输车辆,使用失效、伪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的,交警可给予扣6分的处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则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何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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