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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行人应各行其道 不应纵容马路“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2日 07: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各行其道最好!

  客观而言,目前广州的交通状况并不太好,其中在斑马线上机动车与行人抢行是主要因素之一。对此,广州市人大代表卢启明建议制定专门的处罚措施,如对违反规定者扣2分,罚款100元等,对违法者形成震慑。卢启明还建议,用公益广告进行号召,以使不文明驾驶者能够受到公众舆论的监督,增加其行为的道德成本。在我们这些行业人士看来这个建议还是挺有价值的。

  生活在广州的人或许都有体会,由于城区面积相对狭窄、人口众多,因此广州市区内斑马线众多,人车争道的局面屡见不鲜。笔者在街头就曾多次看见,在斑马线的中间,人与机动车互不相让,叫骂声、喇叭声混成一片,蔚为壮观。

  作为一个行人,笔者其实也是赞成卢启明的意见的,毕竟在大家看来,行人相对车主而言,是“弱势群体”,车让人似乎更符合道德规范。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基本上是车让人的;何况行人的数量远多于车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应该是机动车让行人。

  但凡事都有正反两个方面,人车互不相让也不全是车主单方面的错误。国外的经验不一定适合中国的国情,发达国家人口稀少,即使是在人口稍多的城区也是修建了很多地下隧道,因此穿过斑马线的概率也就少了,车主所要等待的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做出一点牺牲问题并不大。但考虑在人口密集的大中城市,要是硬性规定机动车让行人,对不起,由于行人源源不断,机动车可能永远都通不过。

  国内的管理部门爱用包括罚款在内的惩罚措施来教育人民,事实上,作为车主(首先声明,本人并非车主)现在也很烦恼,经常要被罚款,用车环境太差,反过来影响了汽车市场的发展,这和国家汽车振兴规划的政策格格不入。不如多选择一些适合条件的地方开通地下隧道或人行天桥,让行人和机动车各行其道,不亦乐乎,这才是和谐的汽车社会!

  (王灿彬)

  马路“潜规则”

  车不让人,这可以说是目前马路的“潜规则”。最近,广州市人大代表卢启明建议对“车不让人”现象专门制定处罚措施,如对违反规定者扣2分,罚款100元等,对违法司机形成震慑。个人觉得此建议非常不公平。为何“车不让人”要罚款,“人不让车”不用罚款?是的,在马路上,行人永远是弱者,在事故中,更容易受伤,但不能因此把维护马路安全的责任全部推给司机。

  推崇对司机罚款的人恐怕会举香港作例子。的确,香港司机开车都很规矩,会在斑马线前规规矩矩等着,等人过了才会踩油门启动。但别忘了,香港行人不会乱穿马路,他们从小就知道“马路如虎口”,宁愿绕路也会去走斑马线或人行天桥。香港司机开车从来都是大脚油门,即使一个很急的弯道都极少踩刹车,因为他们相信当地的马路“潜规则”——行人会遵守交通规则,不会有人突然冲出马路。我在广州开车,即使是双向六车道的马路,只要有弯道,也要小心翼翼放慢车速,因为随时会冲出一个乱过马路的行人。

  一个好的驾驶员,并不在于他的驾车技术有多么高超,而是他的头脑中是否有安全意识。做一个好的驾驶员不容易,但实际上,做一个好的行人更难。大多数行人过马路会下意识选择“走捷径”——用最短的时间、最短的距离过马路,这是长年累月养成的习惯,不是短时间能够纠正的。个人看来,培养好的行人比培养好司机更关键,行人群体远比司机群体来得大。建议不要老是把注意力局限在司机上,也要多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过马路。 (周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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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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