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高某、侯某开着偷来的切诺基去盗窃时,遇到民警盘查,两人在高速路上高速飙车,并屡次冲撞拦截警车。记者昨天获悉,认定高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盗窃、抢劫等3项罪行,通州法院判处其8年有期徒刑,其同伙侯某同时被判处1年4个月有期徒刑。
2007年10月16日,在平谷区新平东路,高某伙同他人盗窃电动自行车,恰被电动车主人的朋友王某发现,高某等人驾车撞倒王某后逃跑。同年12月11日,高某再次出手,偷走某公司一辆切诺基轿车。9天后,高某、侯某等人开着这辆偷来的切诺基到通州区运河西大街附近盗窃时,被巡逻民警发现。
见到民警示意自己停车接受检查,侯某猛踩油门高速逃离。逃跑过程中,高某为同伙指示逃跑方向,并指挥开车的侯某多次撞击追赶、拦截的警车,致两辆警车损坏。
法院认为,为逃避抓捕,高某、侯某在道路上高速违章行驶,并多次故意撞击追击警车,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综合其他罪行,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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