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主任近日表示把有关费用改成燃油消费税引发关于燃油税征收方式的猜测
商议良久的我国能源大事——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即将对外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发改委主任张平近日表示:“把过去各类收费或公路的养护、管理,以及水路的养护、管理,有关的费用改成燃油消费税,也就是费改成税加以规范。”业内猜测,燃油税的征收方式可能是直接提高燃油消费税的税额,而不再单列税种。
提高消费税税额最简洁
这一周来,围绕着燃油税的话题从未间断过。燃油税是从价还是从量征收,也有不同猜测。根据发改委主任张平“把养路费等费用改为燃油消费税”的说法,业内猜测我国燃油税征收的最可能方式,将会以提高消费税的单位税额来征收,也就是从量征收。
中石油集团下属销售公司的一位高层表示:“提高消费税税额是一种最简便的征收燃油税的办法,它可以从源头控制税收额度,同时减少消费者的油价敏感度。如果从我国的成品油销售终端征收税额,不仅要使用更大的人力物力来加装税控装置,而且以前老的税控装置还需要更新。”
有报道称,未来适时将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但该说法没有得到财政部和其他部委的证实。
新增税额或在1元/升以内
张平在前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在当前的国际国内油价的水平下,实行税费改革以后各个方面的负担是减轻的。因为在改革方案中,税和费的总量是平衡的,现在国际油价确实比国内低,因此在费改税过程中会减轻大家负担。”各方机构认为,新增加的燃油税税额或在1元/升以内。
昨日有媒体指出,讨论中的燃油税费改革内容还可能包括,从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可减轻社会负担1632亿元,其中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减负1372亿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负260亿元。
热议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
而针对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讨论方案,目前有不同版本流传。一最新讨论方案是,“将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改为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准,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允许上浮4%。”
另有言论称,讨论方案还可能包括,中国成品油的最高零售价一个月内涨幅或降幅每吨不超过800元人民币,三月内累计不超过1600元。专家认为,这显示政府仍然控制着国内的成品油价格。 据《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