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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后公车和外籍车主也可自编车牌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30日 10:15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安然)10月6日起,公车和外籍车主也可自编号牌,单位车辆办理自编号牌需提交委托书,外籍车主则需提交身份证明。

  据市交管局车管所牌证科副科长赵辉介绍,社会单位在办理车务手续时,需要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单位是内设机构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新增的委托书为办理人员减少了不少麻烦,以前要在申请表上盖公章,可很多单位的公章并不能随身携带,所以只能先到车管所领表,然后再回去盖公章,比较麻烦。现在只需从单位带着委托书,经办人拿着身份证件就可以。

  境外人员、港澳台同胞在办理小型汽车新车注册登记时,可以按照编码规则自主编排选取自己喜好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外籍车辆自主编排号牌号码选取号段跟城区小型汽车的自主编排号牌号码号段一致,同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按要求,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外国人的身份证明,要求持有入境时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交管部门表示,为最大限度地给市民提供方便,10月6日之前已受理并领取了受理凭证,但还没有选号的车主,也可通过自编号牌的方式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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