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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大排量仅靠加税不够 恐难标本兼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6日 09:29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耀东)传闻已久的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终于敲定。排量4.0升以上的汽车消费税率上调了一倍,达到50%,而1.0升以下的汽车消费税率则由3%降到了1%。

  透过这个将从9月份开始实施的政策,不难看出有关部门希望通过税收杠杆来限“大”促“小”,进而促进汽车产品整体的能耗降低。

  上一次汽车消费税调整是在两年前,调整的重点也是拉大不同排量车型的消费税率。但讽刺的是,最近两年,大排量车增长速度屡创新高,而小排量车,特别是1.0升以下的小车比率反而下降至近年来的最低点。在2007年,国内排量1升以下的乘用车销量同比锐减24%,市场份额还不足6%。

  相反,在富裕阶层迅速壮大的背景下,油价高企、消费税上调等“关卡”并未能阻止中国向大排量高档豪华车消费大国方向迈进。目前,中国是奔驰S级和宝马7系的全球第2大市场、劳斯莱斯的第3大市场、宾利的第4大市场、法拉利和路虎的第5大市场。

  这样的情况显然是有关部门始料不及的。于是,才有了此次更大幅度的汽车消费税率调整。

  说到底,限“大”促“小”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能耗。但能耗问题,更多还是一个技术问题。有关部门是不是可以在挥舞价格杠杆的同时,也强化汽车燃料消耗的技术门槛,通过推行强制的、高技术含量的能耗标准来引导汽车节能技术的进步。别为了保护一些技术落后又不思进取的地方小厂,就放宽了技术限制,从而陷落于地方利益保护的沟谷之中。

  或者效仿日本“轻四轮法”,规定出0.66升之类的排量门槛。然后,对低于此排量的车型给予停车、税收等综合性、有力度的鼓励。

  限“大”仅靠加税是不够的。这就像股市狂热时候央行接连不断的加息一样,或许能够治标,但恐难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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