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了3年多的“超过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关税”的管理规定,18日,被WTO裁定为违规。不过,业界认为,这样的违规对中国车市的影响并不大。
当天,WTO(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关于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汽车零部件争端的裁决报告,认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违反贸易规则。当天公布的裁决报告与今年2月向当事方散发的初裁内容一致,基本上支持美、欧、加的观点,认为中国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歧视,因此违反相关贸易规则。
按照WTO争端解决程序,中国有权就专家组的裁决结果提出上诉。上诉将由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来处理。但专家认为,改判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不过,业界认为,而今中国外资品牌汽车企业的国产化率大部分已达40%以上,故WTO虽然裁定中国为规,但对中国车市的实质影响已不大。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于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就有“超过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关税”的管理规定。规定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避免进口汽车“拆整为零”进口到中国,获得税差利润,因为整车进口的关税比零部件要高十几个百分点。
记者 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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