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被誉为“经济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专家推测,随着这部旨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法律出台,那些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中所遇到的不同形式的垄断行为或将画上句号,其中就不乏一些汽车行业中一直存在的市场“潜规则”。
在这部自1994年就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酝酿14年之久出台的《反垄断法》中,“禁止垄断协议”被作为第二章放在相当重要的位置。其中明确“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包括“统一确定、维持或者变更商品的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或者销售”、“联合抵制交易”等等,都是垄断协议的一种。一旦商务部反垄断主管机构认定经营者有垄断协议之后,将责令制止,宣布协议无效,并可对经营者处以罚款;而实施垄断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举一出,对于汽车行业当中的“最低限价”和“加价卖车”等现象就形成了强有力的法律限制,而对于希望买到更加优惠的轿车的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件非常值得关注的事情。
而在行政垄断方面,《反垄断法》也进行了专门规定。其中界定了包括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进行的“强制买卖”、“限制市场准入”、“强制经营者限制竞争”等等行为。同时,对于认定的政府具体垄断行为,也将受到处罚。对此,在汽车行业内一直都存在的本地汽车产业保护性采购规则将得到遏制,进而为全国的各大汽车生产厂家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市场。
吉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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