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政府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8〕26号。
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简称《交通保障方案》)已经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筹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保障方案》共分总体思路与目标、奥林匹克专用车道设置与运行管理、分阶段削减机动车总量方案和配套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内容。其中,在配套保障措施内容中提到,在奥运会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在全国广泛开展“绿色出行、绿色奥运”宣传活动。
北京市政府负责做好以下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向广大市民宣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停驶部分机动车、减少污染物排放对营造宜居环境和畅通交通的益处;二是向广大市民发出公开信,倡议市民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多采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步行等出行方式;三是通过媒体和手机短信发布交通路况和环境、交通预报;四是号召广大市民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出行,遵守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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