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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Ⅱ标准轻型车收到最后通牒:08年7月1日退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 09:37  中国汽车报

  本报获悉,国家发改委已给汽车企业和内燃机企业下发通知:国Ⅱ产品申报公告最后期限是7月20日,7月20日以后不再受理国Ⅱ产品的公告申请。这意味着国家发改委已正式开始推行机动车排放的国Ⅲ标准。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人士向记者确认,7月20日已停止受理国Ⅱ产品申请公告。玉柴常务副总梁和平也向记者证实,发改委已向他们口头通知,7月20日以后不再受理国Ⅱ产品的公告申请。

  据发改委相关官员介绍,本来计划在7月1日就要停止国Ⅱ产品上公告,但由于公告申报需要一个过程,所以把截止时间推迟到7月20日。

  自2008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国Ⅱ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届时国Ⅱ车型将退出历史的舞台。

  由于国Ⅲ标准的油品要到2009年12月31日才能供应,国Ⅲ排放标准的推行一直处于争议阶段。如今,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建立了统一战线,国Ⅲ标准正式实行。

  有关专家认为,国Ⅲ标准如期实行,体现了国家发改委对于节能减排的重视。尽管油品目前还无法与新标准相匹配,但国Ⅲ标准将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污染,也将缓解汽车工业高速发展给环境和能源造成的压力。

  在此之前,一些汽车企业曾因车油标准不统一,对国Ⅲ标准能否如期实施持观望态度。如今国家发改委作为汽车的主要管理部门,已明确表态,汽车企业无需再犹豫。通过技术研发降低汽车油耗,提高排放标准,如期解决国Ⅱ产品的库存问题,是汽车企业迫在眉睫的大事。

  □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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