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摘要1
主要景点分为三类
根据旅游资源要素价值、旅游景观市场价值和年接待人次、自驾车数量等指标,标准首次将主要旅游景区分为A、B、C三类。
其中A类景区最高,要求世界知名、年接待人次70万以上,年接待自驾车7万辆以上。只有列入A、B、C三类的主要旅游景区(点)才能在主干公路、城市道路上设置指引标志。
规范摘要2
统一七类景区符号
根据长三角地区旅游资源的地方特色,标准首次统一设置了寺庙类、科普馆类、高尔夫球类、江南古镇类、山水类、农家乐类、生态湿地类等七大类共性的旅游景区图形符号。
同时,对具有独特资源特色的旅游景区设计了个性化的图形符号,包括平面图形、立体图形及突出内容的图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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