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太累,公交太慢,打车太贵,养车太费,不如邻里一起拼车来得实惠。”这是时下城区上班族们对于“拼车上班”最流行的说法。随着北京市私家车的日益增多,市区有限的道路资源和停车场地开始捉襟见肘。越来越多的有车一族开始盘算着如何将汽车“交通工具”的作用发挥到极至,在不影响到自己出行的前提下,他们愿意与别人分享私家车空间;而部分疲于赶公交和地铁的上班族们,也开始考虑换一种更惬意的上班方式———“拼车上班”。
CBD上班族热捧“拼车”
随着北京CBD(中央商务区)未来停车费用的不断上涨,越来越多的开车上班族开始考虑减少车辆出行的次数,而与其他车友轮流拼车上班,则成了他们放弃开私家车上班的最佳替代方式。
家住亚运村安慧北里在SOHU现代城工作的杨小姐告诉记者,(和别人拼车以前)她每周5个工作日都要开车上班,现在找了两个拼车上班的车友,每周大家轮着开车上班并接送其他两位车友,这样下来每个人每周最多只有两天在开车上班。“我们3个轮流当司机,所以不涉及到费用问题,这样下来既不妨碍上班,又能减少养车费用。”杨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在网上发了一个“招募拼车上下班车友”的帖子,没想到两天之内就把“拼车团队”组建好了。
记者随后在分类信息58同城网、赶集网、顺风车网和九渡拼车网等诸多发布拼车信息的网站看到,每天在各家网站上发布新的拼车信息就达数十条:“从望京到国贸”、“从通州到SOHO现代城”和“从顺义到海淀”……有需要搭顺风车的,也有招募自费拼车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拼车的上班族当中,大多数都来自CBD工作区,而这些地区相对较高的停车费用,应该是催生拼车上班“创意”的原动力之一。
家住通州区并在国贸桥附近上班的季先生,是最近才加入“拼车”大军的。和杨小姐不同的是,还不打算买车的季先生享受的是“自费拼车”服务。季先生和其他两位搭车的同事,每人每个月给那位开车的同事200块钱,就可以坐着别人的私家车上下班了。他告诉记者:“跟他一起‘拼车’上班的两男一女,都是自己办公室的同事,住的地方正好在一条线上,大家拼车上下班很方便。”
“拼车”别让私车成“黑车”
记者在采访了多位有着拼车经历的上班族后发现,实际生活中“自费拼车”的情况占多数。考虑到开车者在汽油、养路费、保险和停车费上的开支,大多数接受“拼车”上下班方式的人基本认同“自费拼车”的原则。季先生则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给付车主合理的费用会让自己“拼车”感觉到“心安理得”一些。
然而,按照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拼车”并发生资费给付的行为属于营业性道路运输范围内,但由于私家车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因此如果“拼车”收费就属非法营运。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上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情况一旦被查出,就将按黑车处理,即被依法罚款并扣车。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拼车”行为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对出租车的正常营运影响最大。“付费‘拼车’让私家车主油钱省下来了,我们出租车的生意就没办法干了,”站在职业的立场上,出租车司机刘先生并不支持上班族们自发“拼车”的做法。
“拼车”管理存在法律盲区
国内一家大型门户网站曾针对“拼车”话题做过一个专门的调查,发现有九成的职场人士愿意拼车,而且高达四成的职场人曾经拼过车。其中在参与调查的近6000名职场人当中,认为“拼车”过程中给予车主一定费用是“合理的互利互惠做法”的,占到了91%。
但是在运输管理部门看来,私家车“拼车”出行无可厚非,但如果搭车人与车主存在金钱交易,按规定属于非法营运,应予以处罚。
既然选择“拼车”的人认为,这种行为合情合理,但如果出现交通事故,该由谁来负责呢?北京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认为,“拼车”的行为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私家车由于是非营运性车辆,不像营运车辆那样有旅客意外伤害险,一旦出事故就得不到保险公司相应的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是比较大的。
邱宝昌律师表示,对于“拼车”的法律界定和相关解决办法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条文,出了问题只能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处理。“对于拼车双方,车主的责任要远远大于乘车对象,参与拼车的人交了钱就和车主形成一种合同关系(即使没有交钱),搭车出了事就可以找车主负责赔偿。”邱律师建议有车一族尽量少参与拼车,拼车尽管有诸多的好处,但是如果出了事故车主往往是最大的受害者。
(北京参考 记者杨小林 实习生 李静)
发达国家提倡“汽车共享”
拼车俗称“搭顺风车”,国外称为汽车共享(Car-Sharing)。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全欧洲有近200个汽车共享服务组织,加拿大和美国的50个城市拥有汽车共享服务组织,而且会员数量还在以年50%的速度增长。在德国、新加坡等国家均有法律规定,在交通高峰时段,空车上路都将被罚款;美国也有类似规定,私家车只有载客2人以上才能使用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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