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高性能小排量车标准”即将“出炉”。这将是小排量车解禁后,首个对小排量车的性能做出规定的地方标准。
7月5日,记者从上海市技术监督局获悉,由上海市经委牵头,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上海市技术监督局和上海市标准化协会等多个部门共同制订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经通过了上海市技术监督局的批准,目前已进入了国家技术监督总局的备案程序。如果不出意外,两个月以后,该地方标准将在上海率先实施。而目前完全符合该标准的小排量车仅有40%。
六成在售车型不达标
记者了解到,上述《标准》的最大亮点是突出节能、环保和安全,符合《标准》规定的高性能小排量车,要满足8大指标,除了排量在1.5L以下外,《标准》规定高性能小排量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为:排量小于0.8L的,最高设计车速要大于等于130公里每小时;排量介于0.8L和1.5L之间的,最高设计车速要大于150公里/小时;0-100公里的加速时间小于等于16秒;2009年7月1日前,升功率小于等于45KW/L,之后要达到50KW/L;此外,在排放标准,排放限值,燃料消耗限值和噪声限值都要达到国家最新的标准。
在燃料消耗方面,应符合GB19578—2004中规定的第二阶段限值要求,而国家标准规定自2008年才开始实施;自GB19578—2004规定的第二阶段全国范围实施日起,小排量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应为GB19578—2004第二阶段限值要求的90%,也就是说,小排量汽车的油耗值要比国家标准降低10%。
在环保方面,《标准》要求,小排量汽车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8352.3—2005的国Ⅲ阶段要求,并装备车载诊断(OBD)系统,比国家标准提前实施,使小排量汽车更显清洁。另外,为了提高城市的交通运力,实现交通排堵保畅的目的,小排量汽车必须满足最高车速、加速性能等动力性指标要求。该标准首次对小排量汽车设置了最高车速、加速性能的限值要求。
如果这8大指标能完全达到,那么现在的小排量车的发动机排放等技术都将有大幅的提高。上海市标准化协会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在《标准》制订过程中,征求了各个企业的意见,也有很多企业提出了一些想法。”即便如此,目前能达到《标准》的小排量车,仅占所有1.5L以下排量车型的40%。“达标的大多数是合资企业的车型,而不达标的主要以自主品牌为多。”该人士透露。
这就意味着,如果上海强制性实行这一标准,市场上现有车型中将有60%不能进入上海销售。不过,该人士透露,《标准》只是一个推荐性标准,目前并不会强制实施。企业可以以此标准为参照,进行技术改进,消费者也可以此作为购买小排量车的标准。
环保与交通的平衡
据上海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大雄此前介绍,制订《标准》是为了响应国务院六部委2005年底发布的《关于鼓励发展小排量车的意见》,更好地推进小排量车在上海的发展。在兼顾环保的同时,提高小排量车的技术性能,使它不至于因为自身的不足而对城市交通造成影响。
据记者了解,上海市政府对于《标准》的制订非常积极。今年1月22日举行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地方标准汇报的研讨会上,相关专家透露:《标准》的制订是在2005年大年三十上午,由韩正市长亲自召开会议确定的。
小排量车有诸多优势,不仅能节约能源,而且还有停车占用位置小,道路占用少等诸多优势。不过,由于此前中国市场上的小排量车大都是低档车,动力不够,安全性不高,发生交通故障和交通事故的概率较高,一旦在行驶中发生故障,对城市交通将造成很大的影响。也正基于此,上海长期以来也与很多城市一样,对小排量车采取通行限制。
对于上海市采用的这种“一刀切”的原则,业界颇有争议。最终,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大背景下,上海于2006年3月取消了对小排量车的限制,实施了“绿标”措施。至此,关于小排量车的争议告一段落。不过,小排量车的性能并未得到提升。
上海市标准化协会相关人员表示,此次上海市制定的《标准》一方面响应了政府的环保节能要求,另一方面也为企业生产高性能的小排量车提供了参照标准。
“现在国家没有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车标准的统一定义,而各地区在做这项研究的也只有上海市一个。”专家认为,如果企业未来生产的小排量车,大部分都能达到这一标准,不排除在上海强制实施该《标准》。
为了促使企业采用该《标准》,记者了解到,另一个与《标准》配套的课题———《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政策与措施研究》也正在实施之中,目前,初步方案已经形成。
记者 俞凌琳 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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