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日前有城市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表示在年内将择机出台减少城区内停车位数量、提高停车费的方案。这实际上是“治堵”拿私家车“开刀”。因为公务车不仅购车花纳税人的钱,运行过程中的一切支出也由纳税人埋单,所以,就算把停车费提高到每小时100元,对于公务车依然不受影响,受影响的只能是私家车。
出门在外,每个人自然被赋予行路的权利。但是,你将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路权:坐公交车?开私家车?骑自行车?还是靠两条腿行走?目前有关城市交通的争议,很大程度上就是一场路权博弈,博弈的实质是在探寻———对不同人群“路权资源”究竟该如何分配?
解决城市拥堵问题,私家车受到一定限制无可厚非。但“治堵”不能只向私家车要畅通,保有量大且使用频率极高的公务车,也是造成道路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在有一个不正常的现象,一说私家车保有量增加,就批评说增加了城市交通的压力,污染了空气等等,但对私家车消费推动汽车工业进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搞活经济等好处却闭口不谈,这就很不公平。何况从节约财政支出、遏制公车腐败、缓解拥堵等多个目的出发,最应该首先限制的恰恰不是私家车而是公务车。
当前,中国正处在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期。和谐交通正是城市和谐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判断和谐不和谐,一个重要的基点就是看公平性如何。有专家指出,城市交通政策的价值取向应是“满足多数、保护少数”。一方面它应该最大程度地满足多数,另一方面也应该尽可能地保护少数;在对强势群体加以限制的同时,也应该对具有正当利益要求的相对弱势一方加以保护;既不能把公共资源私有化,也不能假公共之名抑制私人需求。政府的制度设计,应尽可能地“求取最大公约数”,通过科学的政策配比,让人与车、多数人与少数人在道路资源上各得其所、相行无碍。
客观地讲,城市道路交通作为一种公共资源,理应得到公平合理地调配。路权博弈,不是非得决出输赢的“比拼对抗”,而是在博弈中得到利益的均衡拥有、权利的科学配比,从而实现交通的和谐。公共交通的畅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务车、公交车、私家车、自行车、行人的权益,厘清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努力构建和谐共处的交通秩序,才能让各相关方心服口服。那种一说到“治堵”动不动就拿私家车说事的做法,不是解决实际问题的正确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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