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未交百元交通罚款牵出2808元滞纳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14:45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邱伟) 两年多未交的违章罚款造成了2808元的天价滞纳金!车主张先生称自己对违章不知情,错在交通队没及时告知。昨天下午,张先生把崇文交通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交通队处罚违法,返还因违法处罚而缴纳的罚款100元及28倍于罚款的滞纳金。

  张先生说,他今年1月到交通支队审验驾驶本时,才知道自己2004年6月23日被崇文交通支队天坛队现场处罚100元不扣分,因为一直没交纳这笔罚款,滞纳金已累积到2808元。此后张先生从崇文交通支队调出处罚通知书,发现上面没有他本人签字。而交通队的说法是,张先生因违反交通标识标线被当场查获,交警做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但由于张先生拒绝在罚单上签字,交警在罚单上进行了注明。两天后,交通队向张先生送达了处罚通知书。

  但张先生否认接到了处罚通知书,他说自己在2004年6月23日之后也有过违章,都及时交纳了罚款,他确实不记得有这么个违章存在。张先生认为处罚从程序和实体上都是违法的,但为了审验驾驶本,他不得不去银行交纳罚款和滞纳金。由于交通队的违法处罚,导致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交纳罚款及巨额滞纳金。

  交通队解释说,张先生违章后之所以连续两年都顺利通过了审验,是因为当时车辆年审只需驾驶员提供身体证明即可,这样一些大意的司机出现了天价滞纳金的情况。交管部门2006年出台措施,司机审验驾驶本时,必须交完罚款才能通过。交通队认为,提醒司机缴纳违章罚款,并不是车辆年审的法定义务,造成天价滞纳金的责任不在交管部门。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J179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交通安全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