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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轻微违章首次可免罚 最高免罚额达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08:39  新京报

  本报讯 据《沈阳今报》报道 从昨天起,违法行为属于15项轻微违法范围内的经营者首次将不予以经济处罚,最高免罚额达5000元。

  前日,沈阳市交通局下发了《首次轻微违章不予经济处罚暂行办法》,文件规定,首次轻微违章不予经济处罚是指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首次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教育、警告或者责令改正给予纠正,不给予经济处罚的措施。

  沈阳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罗秀颀支队长介绍,这类轻微违法行为,如果第二次违规则需要从重处罚。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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