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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车厢遭劫无人担责 盗抢险只能赔整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08:55  新闻晨报

   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车门毫发无损,车厢内却遭遇洗劫,所有证件不翼而飞,就连放置在后备箱的备用轮胎也未能幸免。为方便走亲访友借来的车辆遇盗,让宝山区天馨花园小区的业主李小姐近日郁闷不已。更令她感到无助的是,此事无人担责。保险公司按照盗抢险条例,无法理赔;小区物业以停车协议为由,表示只提供停放场地,并不承担保管责任。

  “连停放在小区内的车也难逃‘贼手’。”业主李小姐告诉笔者,前不久,她向朋友借了一辆普桑车外出,回来后,为了不就近乱停车,她将车停放到小区停车点。她表示,此处为小区划出的固定车位,地点比较偏僻。随后几天,李小姐没有出门,没去照看车子,直到近日准备上班,眼前的一幕竟让李小姐吓出一身冷汗。

  走到停车点,李小姐发现那辆普桑车的车门似乎虚掩着。李小姐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到车前,发现车玻璃无破损,车门却被打开了,纸巾盒、靠垫、工具箱内的工具、发票等全被翻乱在车厢内,李小姐立即报警。她发现放在工具箱的一个信封不见了。“可能小偷以为信封里放着钱。”李小姐说,信封里放着她和朋友的驾驶证等证件。同时不见的还有放在挡风玻璃处的小区出入证及放在后备箱的一只备用轮胎,损失约2000元。

  遭窃后,李小姐首先想到了保险公司。对方表示,该车上的是盗抢险,指的是整车被盗,部分配件被盗不在理赔范围内。由于保险合同写明车辆维修费是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车厢遭撬损坏属于人为恶意破坏,也不能获得理赔。

  考虑到车辆在小区遭盗,李小姐认为物业应该承担部分赔偿。但小区物业以停车协议为由,表示只提供停放场地,并不承担保管责任,并认为李小姐无法提供损失物品的有力证据,也拒绝赔偿。李小姐表示,物业公司不仅不愿承担责任,连她的索赔也遭到质疑。她将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要求物业道歉。

  物业经理表示,不论长期或临时停车而交纳的停车费,都只是对提供停车场地所交的费用,并不包含看管费。小区保安只负责巡查和保证小区秩序的职责,对公共部位业主财产的保护责任,不应由物业承担。(周夏莹)

(编辑: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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