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是行人交通违法中最普遍、最明显、也是数量最多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不仅对交通违法者本人的人身存在极大的危险,而且有碍保持道路畅通,更是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极大诱因。
行人肆意横穿马路的原因,大多是贪图一时方便或者“习惯了”。而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经济处罚将提高,行人闯红灯最高罚50元。但据了解,实际上,目前针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难以收到震慑效果。
据悉,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经济处罚将提高,行人闯红灯最高罚50元。但据了解,实际上,目前针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难以收到震慑效果。
“闯红灯只是小事一桩”
一方面,不少市民交通法规意识和公共交通观念差。总认为闯红灯是小事,只是个人交通行为的一个习惯问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违法,只要不被交警看到就不要紧;还有的认为工作忙,赶时间,闯闯红灯有情可原,并不是其他违法行为将要受严重处罚。
另一方面,不少市民对执法者按法规处罚行人交通违法产生误解,法不责众的思想助长个人违章行为。交警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依法进行处理,大家都能认同,但如果要对一名行人闯红灯进行依法处理,恐怕就有人认为交警小题大做或是故意对他人过不去。甚至认为路口上不止自己一个人闯红灯,大家都闯,法不责众,交警就管不了。
八成人屡闯红灯未遭罚
记者近日走访中了解,不少行人均承认自己曾经不通过斑马线或其他过街通道直接横穿马路,曾经闯过红绿灯,记者在新港西路赤岗路段随机询问30多名市民,其中8成以上坦称自己多次闯红灯却从来没有被罚过款。“行人闯红灯还罚款50元?不可能吧?谁没闯过红灯,你罚得完么?”有市民满不在乎的表示。也有市民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强路面的交通监管,减少违章现象,同时也要完善交通设施,真正方便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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