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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改委:牡丹交通卡补换费将下调近十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 08:19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汤慧梅)3月1日开始,机动车驾驶员因为丢失或者损坏牡丹交通卡需要补领和换领的可以省钱了,其所交纳的费用标准由原来的每卡30.8元下降到21元,每卡可节省9.8元。

     昨天,市发改委在回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再次降低机动车驾驶人补换领牡丹交通卡收费标准的请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调整驾驶人补领、换领信息卡(牡丹交通卡)的收费标准。具体调整办法是,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或者持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市注册登记的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因为丢失、损坏到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网点补领、换领驾驶人信息卡(牡丹交通卡),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卡21元。

(编辑: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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