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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教育有一说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09:14  大河网-大河报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上周,本报发出“量化教育能否遏制交通违法”的讨论话题后,广大读者纷纷来信来稿,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本报对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了摘编,以飨读者……

  [公安民警:力挺量化教育]

  量化教育是宣教方式的创新□王广胜(商丘民权县交警大队)“交通违法成本计算法”直观明了地让大家看到了违反交通法规带来的损失和造成的后果,能给人带来心灵上的震撼。它拓宽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渠道,同时也标志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理念由“重罚”向“处罚、教育相结合”的重大转变。

  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肯定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在做一件事之前,要理智地思考一下,如果对自己有害,他就会自觉抑制这种行为。而量化教育已经很明白地告诉大家:交通违法必然给自己和他人带来许多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在这样的思想前提下,当事人就会采取避免违法的方式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恰好达到了宣教的目的。量化教育是一种很好的交通安全宣教方式,值得在整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推广!

  量化教育让人耳目一新□耿汉文(驻马店西平县公安局)郑州市交巡警二大队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不怕麻烦,以足够的耐心和高度负责的精神,为违法司机计算出交通违法的成本,使其明白交通违法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深刻认识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这样的做法让人耳目一新。

  通过量化教育,设身处地为违法司机着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促使司机从思想上敬畏交通法规。司机只有敬畏交通法规,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量化教育不避讳处罚,但是体现更多的是服务,是通过执法实现服务,又反过来通过服务实现执法。量化教育以教育和服务为目的,执法不再生硬和呆板,而是处处透出体贴和

  关怀,是执法“以人为本”和人性化执法的具体体现,它合情合理,更合民心。量化教育处理交通违法,既能做到对法律负责,把交通法规的宗旨和精神落到实处,也能做到对违法司机负责,使违法司机知错就改,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交通违法。

  此举值得推广□范军朝(平顶山宝丰县交警大队)量化教育可使受罚司机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交通违法行为后果的严重性,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我认为这是一个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妙招”,值得借鉴和推广。

  目前,许多地方交管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都以经济处罚为主,实际上这么做收效甚微,一些司机把经济处罚看得很轻,转眼间就忘得一干二净,驾车上路时依然我行我素,将交通安全置于脑后。实行“交通违法成本计算法”后,对交通违法驾驶人进行量化教育,不但加强了交警与司机的相互沟通,还会使违法驾驶人真正从中吸取教训。如此举能够长期坚持下去,并在更多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广泛推广的话,定会在社会上形成“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良好风气,对道路的安全畅通十分有利。

  [权威人士:规范执法是根本]

  交警规范执法方是根本

  □刘旭(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社会学所)“量化教育”体现了交警部门创新执法方式的努力,能够促使违法者从思想上认识到违法行为的错误和危害性,对于实现文明执法和获得良好的执法效果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这一执法环节的改进还不足以完全清除频频发生的违法现象。治理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从立法、执法和守法三个方面着手健全和完善相应机制。民主、科学的立法是法规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开端。对于交通管理而言,不少地方政府管制规则的出台缺乏与民意的沟通和科学的论证,在实施的过程中自然会遭遇大量的抵触和阻碍。目前国内一些城市一声令下,禁摩禁电动车,造成违法者甚众,执法负担沉重,其中的教训值得我们警醒。认清手段与目的、规则形式与法治精神之间的关系,贯彻合法性与合理性并重的行政法治理念以及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执法原则,严格、公正执法,关系到法律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当前交通执法中必须克服以下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创收执法,以罚代管,导致执法异化;二是严酷执法,迷信重罚,以罚代教,一罚了之,忽视事前事后的警示和教育。解决交通执法中的诸多难题,首先应当确立一个统一、清

  晰、稳定的管制规则体系。为了建设和谐的交通秩序和警民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性化执法的基本方针,致力于纠正驾驶者错误的驾车行为和消除各类交通违法现象,通过告知、提示和训诫等处罚信息公开措施,降低当事人再违法的可能性,同时,以严密的程序设计、及时的司法救济和广泛的舆论监督约束交警权力的行使,做到执法严明、公允。

  量化教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段汉杰(郑州中原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量化教育在执法中加入温情色彩,改变了通常对“纠章只是罚款”的僵硬印象,符合以人为本的和谐理念,不能不令人称赞和肯定。有人说其实哪个司机对违章的代价成本不清楚,这种教育意义不大,我不这么看,通常人犯错误后受教育,记得比平时深刻。

  这种教育是绝对有必要推行下去的,但单靠它不能根本解决问题。我认为,从交警执法角度来说,还是要把执法必严放在首要位置。

  现行的交通法规不可谓不科学,交警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可谓不高,然而为什么许多人仍啧有烦言?我虽不开车,但知道交通执法中的“行政议价”恐怕是相当普遍的,乃至有人说做司机或开车没有个把交警上的朋友可不行。影响法律的严肃和执行效果,莫如此甚。因此,严格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杜绝议价,应是交警部门的第一要务。

  严格执法是对违法者已经触犯法律、规章的行为进行追究惩处,温情教育是帮助违法者更深刻地意识到违法之不可取、树立自觉观念、避免再次犯错。没有对违法行为严肃执法,仍留有议价融通之余地,温馨的量化教育就成了空洞的程序甚至儿戏,起不到触及内心的警醒效果。严格与温情是辩证统一不可偏废的,然必取其一为优先,则是执法必严。

  量化教育治标不治本□王珂(周口市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量化教育着实是一种开拓创新,既贯彻执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又达到了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目的,能使驾驶员认识到违法后果及所付出的代价,效果显著。但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交通违法,这就像预防癌症一样,平时要注重锻炼,合理用药和用膳,才能起到预防抗击作用。笔者认为,应从驾驶员入手,着力提高驾驶员素质,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社会公民道德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使驾驶员从思想上认识到交通违法损人害己,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安全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这样驾驶员便能从行动上依法遵章驾驶、安全驾驶、谨慎驾驶、文明驾驶,远离交通违法。

  “量化教育”不妨再前置些□张祖让(河南新凯迪公司)

  我们有理由相信,交管部门推出量化教育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但量化教育放在司机违法之后再进行,总给人一种“亡羊补牢”的感觉,虽说为时未晚,但我感觉如果把这种量化教育放在驾校的教育中效果会更好些。

  前不久刚刚公布的北京高达99.6%的交通违法率,说明绝大多数司机曾经有过交通违法记录的,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司机已亲历了交通违法所产生的成本。什么“教育”比“亲历”更为记忆深刻呢?所以,交巡警再对已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司机进行量化教育,显然不合时宜。这种量化教育对于刚刚学会开车、尚无交通违法记录的新手应该是很有效的,因为一切对于他们都是新的,但对于老手就不一样了。我认为,如果在驾校就把交通违法的量化教育贯穿进去,让司机在正式上路之前就对交通违法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这对于遏制交通违法、降低交通违法率应该会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多管齐下治违法□戚谦(郑州市“青蛙团队”)司机都知道闯红灯会受到经济处罚,甚至会扣分,至于损失时间是理所当然,心情不爽也不言而喻。可交通违法为何屡禁不止呢?在我看来,量化教育无非起了个再次提醒的作用,要想靠其从根本上遏制交通违法,难!

  交通违法成本核算中,“经济处罚”的力度是否妥当,执行是否到位,能否杜绝关系车等现象的发生,都关系着对司机那仅有的侥幸心理予以一次次“打击”的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遏制交通违法具有良性作用。

  要想最大限度地遏制交通违法,关键是要采取综合措施,多管齐下,全力“围剿”恶意违法。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韩亮(河南中医学院)

  对交通违法者进行量化教育的做法,与单纯处罚相比是一个大的进步,它有利于让违法司机从思想上认识到违法肇事会给家人和他人带来严重危害,进而提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但仅此是远远不够的,要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违法,还须从两方面努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交管部门要下大工夫,造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不但让司机知道交通违法的危害性,还要让其家属熟知其危害,从而起到监督作用;二是严格制度约束,违法者虽为少数,但危害大,影响面宽,对屡屡交通违法者一定要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要杜绝交通违法,在思想上认识遵守交通法规重要性的同时,还要严格执法,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插图李庆琦

(编辑:孙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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