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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销售管理办法31日实施 未获授权经销商大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 10:51  南方日报

  (记者 张斌) 本月底,国内未获品牌授权的中、小汽车经销商的经营即将到达生死大限。12月31日,国家相关部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正式实施,未获品牌授权的汽车经销商明年1月1日将无法开出销售发票,他们为此需要在市场上寻找可以挂靠的“婆家”。

  据了解,未获品牌授权的经销商早已开始了洗牌,各品牌授权经销商均在尽力发展下属网点,不同汽车厂商的做法不一。有些厂商帮助二级经销商到商务部备案,这样二级经销商就有了开票资格;有些二级经销商只能到一级代理商处拿车,以一级代理商名义开票。由于《办法》涉及全国数万家汽车经销商的生存,相关条款实施日期一再推迟,最后期限延至2006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本月底是未获授权汽车经销商的“大限”。目前,大部分主流乘用车经销商已完成备案,品牌专营店及4S店已经成为车市销售主体。上周本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政府已开始对汽车销售企业按照《办法》授权要求进行管理,授权经销商名单正陆续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公布,《办法》的实施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汽车品牌授权专营店(包括1S店、2S店、3S店、4S店)将是明年1月1日以后国内车市销售的唯一渠道,未获品牌授权的经销商将在本月底退出市场。上周,上海通用、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一汽丰田广州丰田、东风标致、东风雪铁龙、东风日产、北京现代长安福特、广州本田等授权经销商表示,国内主流汽车品牌均已完成了品牌授权工作。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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