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送子车”坠桥事故中负有责任公安人员受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 09:23  北京娱乐信报

  “送子车”坠桥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公安人员受处理 双城公安局副局长被撤职

  据新华社电 昨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双城市监察局共同研究决定,对在黑龙江双城市“送子车”坠桥事故中负有责任的8名公安人员作出处理,其中,双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队长李新松被撤职。

  有关监察部门认为,李新松对这起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撤销副局长和交警大队队长职务处分。此外,还给予双城市交警大队副教导员佟双影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双城市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中队中队长孙凤林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双城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武惠民、宣教民警张国良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哈尔滨市公安交警支队顾乡大队宣教科科长倪万明、双城市交警大队宣教民警高祥洲、宣传股股长王洪军行政警告处分。

  11月21日,双城市一辆没有营运手续的“送子车”在送小学生上学途中坠入桥下,8名小学生死亡,39人受伤。

(编辑:王延东)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交通安全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