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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8日起正式对高污染汽车实行城区限制通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7:44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1月8日专电(记者 侯大伟 刘海)根据成都市政府发布的公告,从8日起成都市对高污染汽车实施城区限制通行:凡未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I标准)的机动车每日8时-19时将被禁止在二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

  近年来成都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目前已超过150万辆,其中汽车占约有60多万辆,在60多万辆汽车中约有17万辆达不到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这些车辆由于没有配置有效的尾气排放控制和净化系统,其废气排放量相当于达标(指“达到第一阶段标准”)车辆排放量的5倍。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已正式对机动车排放实行环保标志管理。

(编辑:张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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