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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实施机动车配件登记管理制度 提高维修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7:32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1月7日专电(记者 岳德亮) 浙江省杭州市交通局从11月起在市区349家一二类维修企业率先启用配件登记管理制度,借以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降低维修纠纷。

  据杭州市交通局介绍,将在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普遍实行的配件登记管理制度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是维修企业应建立机动车配件入库管理制度,建立配件采购登记台账,对配件进货日期、配件名称、规格型号、供应商名称、使用车型、数量、配件类别等进行登记,并查验配件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二是配件电脑入库管理的维修企业,管理系统能涵盖统一登记台账内容的,须向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备案,并建立与统一台账格式相一致的电脑管理台账。

  三是维修企业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并签字确认;若托修方交由机动车维修企业处理,维修企业应当有托修方书面确认。

  四是维修企业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五是维修企业应当妥善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票据,并建立相关台账。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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