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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车大户索千元过户费 车主诉至法院却无法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10:0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谭丽雅) 昨天上午,黄先生和其他5名湖北老乡一起来到丰台区人民法院,欲起诉索要“过户费”的专业背车族李明,据他们说,李明的身上背了5000多辆车。

  黄先生说,2004年他在丰台区北方汽车交易市场买了一辆面包车,因自己不是北京户口,便由经销商联系了一个叫李明的人当“名誉车主”,随后黄先生给了李明300元“背车费”,并签订了协议书,说明车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黄先生所有。但今年,因车管所要求车辆实名制,黄先生只好找到李明要求过户,“但他说必须给他1370元才行”。此后,黄先生得知,跟自己一起做生意的很多老乡买车时都遇到了和他同样的遭遇,而且背车的都是这个李明。于是昨天黄先生等人一起来到丰台区人民法院欲起诉李明,但法院却表示“管不了”,不予立案。

  昨天下午,记者看见了黄先生、刘先生等6人的购车发票,以及与李明签订的协议书。黄先生等人称,他们都是在2003年至2005年间在买车时通过不同经销商联系到李明,“他是个专业背车的,凡是湖北买微面的十有八九都是找他,他已经背了5000多辆车了。”随后记者试图联系李明,但其手机一直关机。

  北京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说,目前对于背车族索要过户费确实没有明确的政策,所以不是每个法院都予以受理。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刘营律师表示,黄先生等人可以更换起诉名义进行起诉,譬如凭借购车时与名义车主李明签订的协议书等证据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为黄先生。判决书生效后,黄先生即可持生效判决直接到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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