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进口汽车用户:您好!
2004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正式颁布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汽车召回制度是汽车生产企业重视产品质量,维护公共安全,诚信面对消费者的体现。为了了解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两周年来,进口汽车企业召回服务质量,更好的维护进口汽车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开展此次“进口汽车召回服务质量信誉消费者调查”。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国门时报社
协办单位:六大进口汽车口岸
独家网络支持:新浪网汽车频道
时间
2006年10月28日——12月30日
范围及对象
调查范围:在中国销售的各类召回汽车
调查对象:中国汽车用户
请您仔细填写此问卷。在此,我们对您给予这一调研工作的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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