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人行道上行人被撞飞 呼吁司机路口减速慢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 09:56  北京晚报

  (记者王琼)“人好端端地站在斑马线上,就被车给撞飞了!”昨晚,海淀区增光路建设部家属院门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附近的居民谈之色变,大呼“没有安全感”。

  家属院的居民周女士说,当晚7时许,居民李女士在人行横道上被汽车撞飞,砸在了迎面开来的出租车上,最后摔到地上。王大妈当时和李女士一同过马路:“我们走上人行道时两边都没车。走到路中间时,她那边开来一辆车,我俩就站住了,站的位置正好和路中心的黄线是齐的。”

  王大妈说:“这时从我这边又开来一辆切诺基,就听‘砰’的一声,我回头一看,找不到李女士了,我吓得直嚷‘人呢?人呢?’”王大妈说,切诺基撞飞了李女士,司机下车后焦急地寻找着李女士。“我先看到西边停着一辆出租车,然后在车前看到李女士仰面躺在那,脸都肿了。”

  事发后,李女士被送往水利部北京总医院,交警也赶到现场处理事故。当晚11时许,记者在医院见到了李女士,她的脸部和手臂上满是擦伤。医生说她有轻微脑震荡,但没有骨折内伤,需住院观察两天。

  居民们诉苦说,门前的人行道上没有红绿灯,司机常与行人争道。“汽车通过路口时都开得快着呢,从不减速或给行人让行,今年已出过好几次事了。”在附近住了20年的简先生说。居民们都呼吁有关部门能在此安装红绿灯,防止再发生交通事故。

  记者查阅《道路交通安全法》后,看到第44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当司机们热衷于指责行人交通意识淡薄的时候,是否应该先从自己做起呢?

(编辑:孙凤娟)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交通安全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