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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车管所:实名制措施主要针对“背户”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8:4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钱卫华) 昨天,针对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的公告》,市交管局车管所副所长洪宝宽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借用、租用他人身份证买车对双方都存在坏处,3个月期限就是希望真实车主和“名誉”车主赶快办理过户手续,3月之后他们将采取各种科技手段,联合公安等部门对京城“背车族”进行调查,证据确凿后进行惩处。“对于借用他人身份证贷款买的车和一些所谓的‘死车’都会有办法办理过户。”洪宝宽说,但是他没有透露具体办理方法。

  真车主务必找到假车主

  “有一些北京人,非法将自己的身份证明出租、出借给他人,办理机动车登记,每办理一次都收取一定的费用,俗称‘背户’的。”车管所副所长洪宝宽介绍,这种行为使登记机关无法掌握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或刑事案件,给追查带来困难。同时,这些车还存在违法问题,严重影响了交通和社会秩序。

  为此,车管所出台措施,督促车辆实际所有人在3个月内与“名誉”车主办理转移登记。针对其中有部分真实车主可能已经找不到“名誉”车主的情况,车管所法制科副科长沈宇辉表示,如果没有车主身份证,很多关于车辆的手续都是无法办理的,“就连牌照丢失了都没法补,这车很可能成为‘死车’。”沈宇辉说,所以真实车主必须想办法找到身份证持有人,只有如此才能确保自己不受损失。

  此外,记者了解到,对于已购买但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旧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转移,不属于新《公告》调整的范围。这意味着二手车交易手续没有变化。

  驾车人与车主不要求同一人

  记者了解到,此项措施经媒体报道后,备受市民关注,不少人向车管所咨询。洪宝宽表示,这一措施主要是针对利用偷来、捡来、租来的身份证等进行非法的、恶意敛财的买车情况,而不是意味着以后开车人和车主就是同一人。对租借给他人办理买车手续的人,交管部门将进行严查。“对于长期的‘背户’人,我们已有了黑名单。”洪宝宽表示,会对“黑名单”上的人员进行重点调查。

  “如一经证实,该人确有租借身份证的行为,我们将对其采取强制手段。”洪宝宽介绍,租借身份证,首先违反了《身份证法》,该人要接受罚款的处罚。同时,按照《治安处罚法》,公安机关将对该人进行拘留,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身份证被冒用须及时声明

  针对交管部门如何证明车辆是“借用身份证”登记的还是借来开的问题,洪宝宽表示,车管所将运用侦查手段进行侦查,但主要目标是一人背多辆车的“背户”人。

  如果市民发现,他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了车辆,可以立即到车管所说明情况,民警将车辆信息录入到查询系统中,一旦在路上发现该车,将禁止该车继续上路。这个制度能保证丢失身份证的市民无须为他人的过错承担责任。

  过户费最多不超千元

  据洪宝宽介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在本市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就可以进行。按照相关规定,各种车辆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收费标准是根据车辆类型、年份、排量来划分,100元至900元不等,最多不会超过千元。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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