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斯图加特州法庭于8月21日星期一判决汽车生产商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简称戴-克)向戴姆勒-奔驰的前股东作出2.95亿美元的补偿,以解决1998年两家公司合并时这些股东所持股权的价值被低估的纠纷。
判决规定,公司必须向17位原告支付每股22.15欧元(合28.42美元)的补偿,共计2.3亿欧元(合2.95亿美元)。戴-克的发言人则称公司还未收到法院的正式通知,不过公司认为额外的补偿是不合适的,并很有可能因此上诉。
在1998年两家公司合并之时,有1.8%的戴姆勒-奔驰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所持股份被转换为新公司股份。其中部分股东认为自己持有的股票价值受到了低估,并于1999年进行了起诉。
这场兼并还引发了其他一些诉讼。售出10多亿美元股票的亿万富翁Kirk Kerkorian就表示,在克莱斯勒接管戴姆勒-奔驰时,曾欺骗他说这是笔公平的交易,为此他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2003年,另一些股东以被误导为由将戴姆勒-克莱斯勒告上法庭,并要求220亿美元的高价赔偿。戴姆勒在拒绝该指控的同时,却表示为了不让人产生误解,他们同意向原告支付3亿美元。
时至今年,戴-克在早前的一份年报中称,公司仍然觉得当初的置换比价是适当的并将一如既往地为自己进行辩护。
本报实习记者金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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