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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列举六大汽车消费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16:5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消协列举六大汽车消费陷阱

图/记者 卢政

  文/记者 钟胜强

  日前,一宗离奇的汽车消费纠纷引发了消委会对车主“知情权”的强烈关注。据了解,上个月,某知名品牌进口车车主黄先生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中提到他的车在送经销商维修厂维修时,车行维修厂竟在未告知车主的情况下私自拆解发动机清除积碳。消协经过详细调查并咨询多家大型4S店维修专家后认为,该进口车经销商侵害了《消法》赋予黄先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问题。目前,该侵权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协调当中。

  东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类似这样的案例在汽车消费过程中“非常普遍”,由于不少汽车经销商或维修厂漠视或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导致汽车消费投诉越来越多。据邓秘书长介绍,目前市场上汽车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售前和售后环节,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事前不告知等是不少经营者惯常使用的手段。

  陷阱一 误导消费者

  在汽车保养维修过程中,是否需要更换零配件,消费者一般是不懂的。邓秘书长介绍,有经营者往往利用车主不懂汽车的特点对车主进行误导。比如汽车油路出现故障,车主往往担心爱车是否会留下“后遗症”,而有些维修人员可能会趁机建议车主更换三元催化器等零配件,达到赚钱的目的。不少车行维修人员则经常在车主的车辆还未到保养期时建议保养,然后趁机捏造问题,要求车主更换零配件,达到赚钱的目的。

  典型案例:某车主在东莞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在行驶不到400公里的时候,油路出现故障。到车行保养时,维修人员对油路进行了清洗。事后,车主问维修人员,油路故障对以后用车是否有影响,维修人员则向他建议,最好更换三元催化器等油路核心配件,需要费用1万多元。而行家认为,类似油路故障的问题,一般经清洗油路后就可以解决,车主没有必要太担心车辆以后的使用问题,而车行也不应该随便建议车主更换没必要更换的零配件。

  陷阱二 以次充好

  这个现象主要发生在维修环节。据称,汽车零配件在市场上有原厂件、附厂件之分,附厂件的质量不一定比原厂件质量差,但两者价格却相差几倍。有些经营者为赚取利润,拿附厂件冒充原厂件卖给消费者;更有甚者,拿不合格的假配件冒充合格配件销售,既从消费者身上骗取高额利润,还可能危害到消费者的驾车安全。

  陷阱三 暗箱操作

  在未知照车主或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拆解车辆的核心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等。邓秘书长认为,这是一种完全漠视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根据《消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知道所购买的商品和所接受服务真实信息的权利;经营者也有如实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的义务。

  陷阱四 虚假宣传

  邓秘书长告诉记者,经营者对汽车的虚假宣传情况比较普遍。在汽车经销商提供的宣传资料上,往往写上车提速有多快,油耗有多低,有什么保护装置等等,但汽车有什么缺陷则绝对不说。而且汽车销售“只讲好的,不讲坏的”,甚至资料上标明有的装备,有些竟然没有安装。

  典型案例:今年“五一”期间,一位女性车主在东莞体育馆车展购买了一辆车,使用后不久,车主在倒车时把车辆碰伤,于是送到朋友的维修厂去修理。出人意料的是,维修厂师傅在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方向盘上有安全气囊的标识,但着车时,仪表盘上安全气囊的指示灯却一直不亮,经仔细检查以后,维修师傅发现这辆车果然没有安装安全气囊。此事经消委会调查并协调,经销商始终不承认自己的过错。后又经媒体报道后,厂家最后决定更换一辆新车给原车主。

  陷阱五 保修内容含糊

  目前所有汽车的保修内容说明上,对汽车的保修项目都没有明确注明。比如发动机积碳不在保修范围内,这一点很多汽车都没有注明,反而一些维修人员会把积碳归罪于油站的油品不行。再有,汽车厂家对汽车保修期的规定也很不明朗,例如10万公里保修,但这10万公里保修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保,什么条件下不能保,厂家的说明书上非常模糊。

  陷阱六 价格不透明

  东莞的维修行业还存在着价格不透明的情况。东莞市维修行业协会张秘书长告诉记者,东莞的汽修行业鱼龙混杂,存在“脏、乱、差”的情况。表现在员工素质比较低,更换零配件通常不知道事先告诉车主;而收费价格方面也很乱,不透明不公开。

  应对措施一

  进厂维修签订协议

  消费者协会邓秘书长表示,目前的汽车行业没有对应的法律法规去规范,希望国家“汽车三包”能尽快出台,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呼吁汽车销售企业及汽车维修企业要善待消费者,尊重消费者,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和体制。

  维修行业协会张秘书长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首先要选择大型的车行或者正规的修理厂去维修车辆;其次在把车交给修理厂之前,双方可以先签订一个协议,并需要维修的项目进行细化,车辆修好后进行逐项检查。据称,维修行业协会目前正在起草一份能够供汽修企业通用的维修合同书,并制定一个统一的工时费用规定,让消费者能够明白消费。

  应对措施二

  收集纠纷信息集中曝光

  邓国平表示,由于车主大多没能提供有力的证据,许多投诉最后都没有受理;而维修行业协会方面,每个月接到的投诉都有十来宗,但因缺乏足够的工作人员而无法办理。

  对此,消协正在酝酿在全东莞收集汽车投诉信息,将集中曝光。并提醒有汽车方面纠纷的车主近期可拨打消协12315投诉电话,也可拨打本报报料电话22344428进行登记。

  什么是“知情权”?

  《消法》第八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有这样一幅叫《售前服务》的漫画:在一个水果摊里,摊主对其子说“孩子,把标签贴在有虫眼的地方”,且不说这位摊主对其子的教育存在什么问题,作为销售者的父亲,用标签遮掩水果上的虫眼,去蒙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知悉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知情权。该摊主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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