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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从9月1日起实施汽车废气排放国Ⅲ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7:32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8月16日电(记者 吴其冰、陈晓建)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局获悉,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广州从今年9月1日起实行国Ⅲ标准的汽车废气排放新标准,这将是继北京和上海后国内第三个实行国Ⅲ标准的城市。

  实施新标准后,购买低于这个标准的车辆在广州将上不了牌,但之前已经上牌的车辆则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据了解,目前广州的机动车总数已超过180万辆,且正以每年16%的速度增长,环境容量已接近极限。机动车排放的废气一直是近两年广州大气主要的污染源之一,空气中的污染物约1/3是机动车排放的。据测算,提前执行汽车废气排放新标准后,到2008年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较目前可减少15%-20%。而污染减少又为广州增加汽车容量提供了条件。

(编辑:张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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