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国将全面建立国家节能环保型汽车认证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 08:38  中国汽车报

  本报讯 记者贺北时 据来自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的消息,从今年9月1日起,我国将对轻型汽车产品实施国家统一的节能环保自愿性认证制度,到2008年,这一制度将在汽车行业全面建立起来。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引导和帮助广大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国家认监委组织相关技术机构、企业和专家从2004年起开始进行车辆节能环保认证制度的研究,结合我国国情并借鉴欧洲、日本、美国的成功经验建立了我国的国家节能环保型汽车认证制度。

  节能环保汽车认证制度按照“四个统一”的原则,对进口车、国产车统一实施,统一认证规则、技术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认证模式采用产品抽样检测、一致性审查与获证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认证标志式样采用国家认监委统一规定的国家自愿性认证标志,同时在标志旁附加面对用户的明示信息,消费者可通过认证标志查阅到认证机构名称、汽车噪声、排放量等关键信息。

  由于目前轻型车产品占整个汽车产品的绝大部分,其节能环保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车辆节能环保认证首批将在轻型汽车产品中实施,并力争在2008年覆盖所有汽车产品。

  有关专家指出,节能环保汽车认证制度的建立,将发挥认证认可对市场及消费的指导作用,使符合节能环保发展要求的高端汽车产品脱颖而出,有助于优化市场环境,帮助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进而促进实现对优质产品、重点名牌企业扶优扶强,促进产品优化、升级和整个产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国家认监委还将建立节能环保车辆认证信息网站,公布车型节能环保认证结果信息,接受用户投诉并与获证企业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对用户的服务水平。

(编辑:郭涛)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