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 孟某等四人流窜在北京、河北等地,疯狂作案40余起,盗窃机动车30余辆,价值173万多元。近日,延庆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孟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
在2004年8月至2005年5月间,被告人孟某伙同刘某、王某等四人,先后流窜于本市延庆县、昌平区、海淀区、朝阳区、石景山区、丰台区、西城区、门头沟区、大兴区及河北省张家口市区、赤城县、怀来县、宣化县、涿鹿县等地,趁深夜进入居民区,采用撬车门等手段,疯狂盗窃机动车40余次。被盗的普通桑塔纳、桑塔纳2000、奥拓、松花江微型面包车等达30多辆,共计173万余元。孟某等四人在得手后,将所盗车辆销往内蒙古、河北等地,以此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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