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今起缺陷汽车召回范围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00:35  北京现代商报

  

  最近的一次召回发生在2006年7月28日。被召回的车辆是来自丰田的雷克萨斯RX300,涉及召回数量2314辆。召回原因是,由于靠近驾驶员侧中央控制台前部地毯压板固定卡安装不良,有可能造成卡扣松动。

  来自新华社的消息称,自2006年8月1日起,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范围将从目前的M1类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扩大到全部载客车辆。

  为此,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缺陷汽车召回管理“扩容”对公共安全、消费环境、产业水平等均将起到积极效应。

  回顾:2004年3月12日,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决定于2004年10月1日起首先从M1类车辆开始实施。

  原因:事故频发、问题突出是M2、M3类车辆被纳入召回管理范围的一个重要原因。据有关统计,2005年,全国发生的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营运客车肇事29起,造成480人死亡。造成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原因之一是车辆总体构成不合理,整车安全技术性能较差。

  分析:“从我国客车行业总体现状来说,具有进入市场门槛低,整车技术含量偏低,企业规模小、产量低,零部件基础薄弱,以团体购买、营运为主,各厂总体水平参差不齐等特点。”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说。“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范围扩大后,这一状况可望逐步趋向改善。”

  有关专家表示,实施范围扩大后,还将直接促进M2、M3类车辆的生产企业提升制造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

  解读: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9座以上客车实施缺陷召回管理后,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建立车主信息档案系统、投诉信息收集反馈处理系统、质量信息决策跟踪系统、VIN系统;对于进口汽车,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VIN体系;企业还需建立缺陷汽车召回组织决策机构,由专人负责与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在加强售后服务系统的同时,企业还需要巩固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加强质量控制工作,实现从配件供应到整车生产全过程质量的追溯,一旦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必须追溯到有关责任方,确定缺陷影响范围和原因,确保及时准确消除产品缺陷。另外,在设计阶段也应当就召回风险进行评估,对产品最可能出现的缺陷进行前期预防。

  专家分析认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的逐步扩大,还将对遏制汽车行业投资的非理性化产生一定影响,有利于促进行业整合,打破地方保护主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

  问答

  什么车算是“缺陷汽车”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对汽车缺陷的定义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

  按照《规定》,如果发现一款进口汽车有缺陷而没有召回,海关将停止办理缺陷汽车产品的进口报关手续。在暂停进口公告发布前,已经运往我国尚在途中的,或业已到达我国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缺陷汽车产品,应由进口商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退运手续。

  分析

  与《汽车三包规定》有何不同

  质检总局有关专家指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是解决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同一缺陷,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监督、管理产品的制造者,对其生产和销售的含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不合理危险的缺陷产品,通过通知有关消费者和有关责任方知晓,并通过采用修理等处理措施,纠正和消除该产品在设计、制造、销售等环节上产生的缺陷,消除缺陷产品对公共安全产生的威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行政管理制度。

  《汽车三包规定》是解决由于随机因素导致的偶然性缺陷产品的法律责任。对于由生产、销售过程中各种随机因素导致产品出现的偶然性缺陷,一般不会造成大面积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禾告诉记者,按照西方的划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样的法规由于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因此带有公法性质;而《汽车三包规定》则带有私法性质。

  马元月 综合整理

(编辑:李颜伟)
Powered By Google

汽车召回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