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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闹市车祸司机装死4人被鉴为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 11:00  新京报

  本报讯 昨天上午,今年2月发生在昆明闹市中心,导致4人死亡、22人受伤的特大交通肇事案,在昆明中院开庭。庭审中肇事司机林清旗推翻了自己以前曾在公安机关所作供述,认为自己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声称“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庭审中同时曝出林清旗经司法鉴定是一名精神病患者。

  现年38岁的林清旗是山东人,中专文化,案发前为昆明市政协办公厅驾驶员。

  检方指控:今年2月25日下午7时左右,林清旗与妻子一起驾车时,因琐事怨恨,为发泄不满情绪,他不顾禁左标志违禁驾车左转向东风东路,在撞倒行走在人行道上的两人后,不顾妻子劝阻,未采取车辆制动措施,继续行驶,向右冲撞公交车站,共造成4人死亡、4人重伤、13人轻伤、5人轻微伤。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一份2006年3月28日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作出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结论为:林清旗作案时患急性应激性精神病,为限制责任能力。

  因为此案的众多受害者对林清旗的精神病鉴定不服,要求对林清旗的精神病问题重新进行鉴定。经法院委托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林清旗被认定为精神分裂症。

  然而昨天的庭审中,林清旗推翻了自己以前曾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声称“因当时情绪激动、神志不清所以很多话都不是真的”,认为自己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声称“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

  昨天的庭审从上午9点30分一直持续到下午近1时才结束。最后,林清旗深深地鞠了一躬,他说,请“2·25”车祸案中那些遭受不幸的人,原谅他。林清旗话音落下,昆明中院就结束了这次审判,法庭宣布待合议庭评议后再另期宣判。

  《云南信息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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