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撰文 时报见习记者 敖敏辉
记者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东莞中心支公司了解到,7月20日上午,该公司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医疗费用的最高赔偿限额8000元,向东莞石龙博爱医院支付了一笔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医疗抢救费用。这是东莞自“交强险”7月1日实施以来,首单因“交强险”而获得医疗理赔的案例。记者近日就“交强险”执行情况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走访。
三周受理投保约4000件
据悉,目前中国保险协会指定了A、B、C三款“交强险”,所有保险公司都必须选择其中一款,三款保险之间的费率差距不大。另外,在“交强险”执行初期,各保险公司在保费问题上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保费不会发生变化。
虽然各保险公司保费差距微小,但业务量却相差较大。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东莞分公司核保部的钟经理介绍,“交强险”执行前期,来咨询的人多但买的少,随着市民对该险种的了解,“交强险”业务量开始增多,该公司近一周平均每天受理500~600件“交强险”投保,三周总共受理的“交强险”投保数量约4000件(目前仍未统计出具体数字)。
记者在走访几家规模相对小的保险公司时发现,和太平洋等保险公司营业厅门庭若市的情景比起来,这些公司“交强险”业务受理处显得比较冷清。在接受交强险投保数量上,它们和太平洋、平安等保险公司存在较大差距,个别保险公司每天接受“交强险”投保数量不过十几件。
实施前做足宣传工作
东莞市保险协会秘书长叶汝全告诉记者,“交强险”实施之前,东莞就交强险条例及如何执行操作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东莞保险会曾多次组织东莞各有“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交强险”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各保险公司也下大力气宣传即将实施的“交强险”,在报纸、电台和电视台做了大量宣传,同时在公司内部“交强险”业务培训,前期工作做得很充分。一些保险公司甚至专门制作详细的宣传卡片,或成立“特别事件应急小组”,专门应付涉及“交强险”的突发事件。
投保后首期理赔启动
记者从人保财险东莞分公司、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和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了解到,“交强险”实施20天以来,三家公司共接到报案58起,涉及“交强险”赔偿的31起,涉及赔偿的案件正在陆续执行中。
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出险数量不多,以车损居多,涉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占很小比例。由于出险案例主要是车辆之间的碰撞,涉案金额也比较小。截至21日,该公司已接到车辆出险报案20起,其中涉及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报案9起。其中,可能涉及“交强险”赔付的7起,已知涉及无责赔付的有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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