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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团购汽车不履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9:58  新京报

  30余位消费者300多万购车款至今未退,市消协发出紧急警示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 付了高额购车款后,不仅拿不到车,也要不回退款,北京32多位团购汽车消费者在“北京华盛丰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遭遇到了这样的难题。

  昨天,北京市消协和朝阳区消协联合发出紧急消费警示,曝光“华盛丰业”以团购低价诱导购车,实际却不能履约提供车辆,目前已有300多万购车款未退。

  市消协接到37起投诉

  据市消协负责人介绍,近期北京消协系统陆续接到数起消费者的购车投诉,普遍反映位于朝阳北路东白家楼西1号的北京华盛丰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诸多报纸媒体上发布广告,宣传“购买各种车型(团购),最高直降10000元”,以较低的团购价格销售帕萨特、捷达、东南三菱等车辆,招来消费者签订委托购车合同,但在消费者全额支付购车款后,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提供车辆,且拒绝退款,还有消费者将该公司告到法院,经法院审理公司同意退款,但在协议生效后仍拒绝退款。

  据了解,目前投诉到朝阳区工商和朝阳区消协的消费者共有37位,他们中最早的是2005年12月7日将钱交给华盛丰业,除了5个人在历经四处奔波投诉、“民工讨薪”式的努力而获退款外,其余32位消费者的近300万元购车款至今无法追回。但时至今日,“华盛丰业”在不能履约的情况下,仍在通过广告销售车辆。

  汽车厂家只负责授权经销商

  消协人士透露,目前一些二级经销商没有被厂家授权,而是从其他一级经销商手里购车,再倒卖给顾客,这样交货和退款就都没有保证,而汽车厂家目前只对授权的经销商所售汽车负责。

  ●市消协和朝阳区消协联合发出紧急消费警示:消费者购车时要选择诚信的汽车经销商,不能图便宜轻信一些经销商的宣传;非现场提车时应尽量避免一次性付款,可通过合同定金或预付款形势减少风险;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要尽快到相关部门登记,便于尽快维权。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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