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季度中国汽车质量与售后服务质量投诉分析报告显示,汽车用户对汽车质量的投诉在总投诉量中的仍占多数,达到62.4%。投诉的汽车质量问题中,车身附件及电气、发动机存在的问题投诉率最高,车身附件及电气占22.5%,发动机占19.0%,而由用户主动提出召回只占4.8%。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近日透露,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50万辆汽车因存在各种缺陷被召回。目前缺陷汽车基本是由企业自主召回,国外知名汽车制造商占了大多数,而国内的企业还很少主动召回缺陷产品。
2004年3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执行,时至今日,实施和拟实施的召回已累计超过50次。
《规定》中指出,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有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存在这些缺陷的产品,就需要企业召回了。
责任还是做秀
国家四部委颁布了《规定》后,国内的合资企业很是高调,当时的“三大召回”曾引起广泛关注。
2004年6月10日,由于燃油箱于隔热装置间隙问题,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召回部分马自达6轿车,共计38000辆;6月18日,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免费检修或更换燃油箱的市场措施报告,涉及到03款雅阁的数量有70240辆;同年9月8日,长安铃木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申请,被召回的奥拓轿车多达157480辆。三个月不到的“三大召回”涉及的缺陷汽车超过25万辆,占到目前50万辆召回总数的一半。
进入今年2月份以来,同样是不到3个月的时间,就有接近15次召回。其中在临近“3.15”的短短20天内,国内宣布召回的车企已经达到了7家,召回汽车30667辆,这是实施《规定》以来汽车厂商召回的最集中时段,有评论人士称此类召回有“做秀”之嫌。
公平贸易、消费事务和欺诈监督总局的一位专家认为,随着汽车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任何汽车产品都会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许多被召回的汽车实际上并不存在行驶方面的安全隐患,而是为了改进车的机动性能和配置,目的是让汽车的质量更好,让消费者更加满意。召回处理不当,将对一个品牌的名誉产生负面影响;如果处理得当,则不但不会对厂商及其产品的形象造成危害,反而有利于增强人们对厂商的信任度和忠诚度。
缺陷汽车在我国基本是由企业自主召回,只有当问题商品对消费者构成严重威胁,或生产厂商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时,才会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生产厂商实行召回。可能由于“某些”原因造成“某一”不重要元件的“某种”问题,需要做一些简单的检测和维修。召回本身是企业的一种责任,而某些“变了味”的召回已经背离了其本来意义。
谁在逃避责任
虽说现在的合资企业对待召回不像《规定》公布时那么富有激情,但根据数字显示,召回的大户还是他们。
4月11日,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根据《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决定于2006年4月18日开始对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3月9日间生产的部分富康、爱丽舍轿车进行召回,其中富康9986辆、爱丽舍9320辆。
2006年5月1日,由于车辆雨刮器电机缺陷,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也按照《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了召回报告,拟召回2005年至2006年间生产的部分进入中国市场的克莱斯勒大捷龙Grand Voyager LX汽车,涉及到大约532辆。
这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近一次公布的因缺陷被召回的汽车产品的通知,是国外汽车制造商的全球召回,虽然数量只占一小部分,但次数却是最多的。据了解,这样的召回几乎每月都有,而且愈渐频繁。
2005年 11月26日起,奇瑞汽车宣布,召回2003年7月14日到2005年5月6日生产的、共18673辆东方之子SQR7200、SQR7200T、SQR7240、SQR7240T系列车型。这是中国自主品牌轿车首次在国内进行召回,也是迄今为止惟一一次召回。
国产车都没缺陷问题?其实并不见得。有观点认为,一些新兴的自主品牌由于进入汽车行业的时间不长,在设计、和制造能力上都有很多不足,就更容易造成产品的缺陷。但如果认真查找,结果也许是大部分车都需要召回,厂家将可能为此搭上不菲的相关费用,也许这就是国内厂家对于“召回”视而不见的主要原因。
分析人士认为,在汽车厂商的召回文件中经常会看到“可能出现”、“在特定的使用条件下”这样的字眼,可见很多时候召回面对的多是偶然性因素,所以更多的是要靠企业自觉。某些本土品牌在召回这个问题上是在故意回避责任,一部分因为观念上的问题,此外还有成本方面的考虑。但从另一角度考虑,负责的态度也是在树立良好口碑的基石,回避“召回”也可能使企业信誉“流失”。(实习生 倪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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