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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并非完全解禁 将设非节能环保车限行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10: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4日电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三部门13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日前公布的《广州市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作出说明:广州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而非全部小排量车,也不能说已经解禁;目前尚无小排量车上牌时间表。

  不过,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承认,这意味着广州对于小排量车的上牌上路态度开始松动。

  对于不合节能环保标准的小排量车或其他车辆,怎么能区别开来,并对之实行限行市区主干道?据了解,广州市将依法实施汽车环保标识管理制度,加大对机动车尾气的检测力度,尽快发放汽车环保标识,具体方案由市公安局会同市环保局共同研究制定。通过加大汽车尾气污染的控制力度,广州争取尽快实施机动车排放国III标准。

  同时,广州将加快淘汰现有还达不到国I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州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市区主干道对达不到国I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实施限行。(何雪华、赖国辉、陈伟秋)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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