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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宣布解禁小排量车 实施方案出台后即可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09:40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王丽凤) 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市发改委和市环保局《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实施意见》,宣布该《实施意见》内容已经获得市政府同意。这标志着从即日起,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广州正式解禁。具体的实施方案由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出台后,进一步制订落实。

  小排量汽车内涵有待界定

  据悉,《实施意见》首先明确了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态度,指出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指出,要科学界定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内涵,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氛围,引导市民树立节能环保型汽车消费理念,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促使汽车经销商按要求销售机动性、安全性以及节能环保等方面达到国家标准并符合广州市场需求的产品。对符合国家上牌标准、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节能环保标准的小排量汽车,给予办理新车登记等相关手续。

  市区主干道限制高污染车

  《实施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跟踪,配合做好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配套技术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工作,并在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规范出台后,结合广州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依法实施汽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尽快发放汽车环保标志。加大汽车尾气污染控制力度,争取尽快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实施意见》要求,广州必须加快淘汰现有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对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限制在市区主干道路行驶。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畅顺。

  实施方案确定后方可上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目前该局正在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就细化小排量汽车的内涵、配套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小排量汽车在广州上路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汽车环保标志的发放工作等,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工作。

  据了解,广州将争取在年内实施汽车尾气排放国家第Ⅲ阶段标准(简称国Ⅲ标准)。目前,有关方案已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审核。一旦获得通过,今后广州新上牌的机动车在排气方面必须要达到国Ⅲ标准;而对排气不达标的营运机动车,交管部门不得办理营运手续。根据今年即将送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不同型号与车况的车辆,都必须定期进行排气污染检测,逾期不进行检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对于已经实施检测的机动车辆,环保主管部门可以实施停放地及上路抽检。抽检超标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合格,并处以500元罚款。???

  声音 各方欢迎解禁吁不要一刀切

  时报讯 (记者 王丽凤)广州解禁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各方面对此表示欢迎。一些汽车厂商和消费者还建议,要从安全环保上加强管理。

  广州本田有关负责人表示,小排量汽车是今后发展的一个趋势,鼓励使用有助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目前不少准备购车的消费者十分关心小排量汽车的政策,因此“限小”在广州解除后,将有可能刺激消费者对小排量车的购买热情。

  不过,广州AEC汽车市场副总经理邓愚认为,广州解禁小排量汽车对销售有一定提升作用,但是不会像北京等北方市场一样出现很大的动静,这主要是广州人偏重于稍大排量汽车的消费心态和习惯决定的。

  小排量车最大的优点是它的经济性,节省能源和空间。但是一些小排量汽车不可避免的具有动力性差、安全性低和档次低的缺点。因此,部分企业和消费者建议,不要一刀切地放开小排量汽车,而要加强管理。广州汽车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环保和节能的角度,对小排量汽车的使用应更加看重其环保指标,如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污染是否减少,汽车行驶过程中尾气排放标准是否达到先进标准等,一些安全性能差、污染严重的小排量汽车是必须禁止的。

  广州汽车技术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小排量根本上应该从环保角度考虑。简单的用排量来考虑对汽车的限制,只是一个局部的角度。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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