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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长首次官方表态:暂不对小排量汽车解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 10: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三月二十六日电(王华 穗仁宣) 对小排量车禁还是不禁,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市人大记者招待会上,首次作出官方表态,对“解禁”小排量车日程表要待国家有关细则出台后再执行,目前广州对此事暂缓。

  张广宁表示,广州肯定会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节能环保型汽车的规定和要求;但由于国家文件目前只有概念,尚无具体定义,因此广州暂未执行,将在详细办法出台后再行“解禁”。

  据了解,国家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提出要制订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大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及其先进发动机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但并未就油耗、环保、安全等指标作出明确的说明。张广宁表示,等对环保和节能的细则出来之后,广州会按照细则要求来执行。

  张广宁说,出于对城市环保的考虑,根据《交通法》,广州从二00一年八月起,对排量一点零及以下的车辆不再核发牌证,从二00二年五月开始,限制广州市排量一点零以下车辆行驶内环路和市区主干道,限制外市籍排量一点零以下车辆进广州市区。

  环保要求仍是“小排量车开禁”的关键因素。张广宁表示,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环保、节能要求放在第一位,强调广州目前执行的是欧Ⅱ标准,现正向国家申请于二00七年后执行欧Ⅲ标准,待国家批准后,无论大小汽车,都要执行这一标准。(完)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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