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揭购买轿车,投保时,保险公司规定此种情况必须交纳续保金,待按揭结束后返还。遭遇此事的罗先生认为,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有失公平。
去年3月,罗先生向银行办理了三年贷款按揭业务,在中汽西南二郎店购买了一辆11万元的私家车,并在现场投保。在办理手续的时候,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他还必须当场交纳4000元的续保金,称只要是按揭购的车——按揭未结束前——投保都需交纳,直到2007年按揭结束时再退还。这就让罗先生不痛快:交了这续保金,在按揭结束前,无论想不想投保也得投保了?想到自己每年确实也要交保险费,他也就交了4000元的续保金。
作为保险公司,为何要收续保金将消费者套牢呢?罗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消费者是从银行借钱购买的汽车,银行为了将风险降至最低,就要求保险公司对这种情况必须收取续保金,以保证消费者每年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一旦车出现火灾、被盗抢等情况,银行就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从而规避风险。
本报新闻律师团、志同律师事务所的陈昊律师称,尽管签合同前投保人知道要交纳续保金,也支付了费用,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这一规定仍然有失公平,也是一种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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